关于优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通知惠阳保姆1382540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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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3 04:00

各镇街社会事务办:

为规范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惠阳保姆13825404095提升服务质量,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关于贯彻落实《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现就进一步优化我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遵循政府引导、保障基本、社会参与、市场运作、自愿选择、就近便利的原则。

二、优化内容

为强化镇街管理服务职能,进一步落实属地职责,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工作一同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确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机构。

(一)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具体包含镇街养老服务中心、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和老年食堂等养老服务设施,具体补助标准参照《瓯海区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瓯海区老年食堂(邻里食堂)建设管理实施方案》。

(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1.补贴对象:根据《瓯海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实施办法》,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对象,按照能力评估结果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重度)、基本不能自理(中度)、部分不能自理(轻度)、完全自理四档。

(1)低保、低边、重点优抚对象家庭成员、赡养人死亡或者伤病残无力进行赡养的、人体器官捐献人家庭成员中的生活完全不能自理(重度)失能失智老年人,每月可以享受不少于四十五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每人990元。由本人或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浙里办),通过自理能力评估后可享受。

(2)低保、低边、重点优抚对象家庭成员、赡养人死亡或者伤病残无力进行赡养的、人体器官捐献人家庭成员中的生活基本不能自理(中度)失能失智老年人,每月可以享受不少于三十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每人660元。由本人或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浙里办),通过自理能力评估后可享受。

(3)低保中部分不能自理(轻度)失能失智老年人及80周岁以上高龄老年人每人每月可以享受125元免费居家养老服务。低保中部分不能自理(轻度)失能失智老年人由本人或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浙里办),通过自理能力评估后可享受。

(4)80至89周岁非机构养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可以享受50元免费居家养老服务,免申即享。

(5)90周岁以上非机构养老的高龄老人每人每月可以享受100元免费居家养老服务,免申即享。

养老服务补贴中每月享受的服务小时数将随着瓯海区上一年非全日制工作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予以换算。

2.养老护理员要求:上门服务的养老护理员应持证上岗,具备人社部门认定的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在招标合同中注明。

三、日常监管

区民政局负责指导全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具体实施日常监管由镇街负责。

(一)信息平台监管。镇街可通过温州市“幸福颐养超市”平台对居家养老信息平台日常运营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在平台上核查服务工单的规范情况,包括服务时长达标情况、服务内容规范情况等;通过“E养超市”平台对老年食堂运营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

(二)上门服务监管。

1.由镇街负责对服务对象开展电话回访、上门询问、现场随机抽检,每月抽取本镇街享受养老服务补贴老人总数的1%进行上门回访,对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商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养老护理员态度等方面进行满意度调查。区民政局也将每月抽取享受养老服务补贴的老人进行上门回访。

2.镇街要严格把关养老服务补贴服务对象,养老服务补贴不得与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长护险待遇重复享受,服务对象死亡的应及时停止服务。

四、绩效考核

(一)考核方式

1.镇街养老服务中心考核分为半年考核和年度考核,可由区民政局、属地镇(街)工作人员、熟悉情况的村(居)委会成员、养老领域业务骨干等进行考核,考核细则见附件2《瓯海区镇街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考评办法(试行)》。

2.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考评办法参照《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星级评定细则》,见附件3。

3.居家养老上门服务商由镇街通过温州市“幸福颐养超市”平台和回访情况进行考核,若发现弄虚作假等违规现象,将根据合同扣除服务费。

(二)结果运用

1.镇街养老服务中心根据年终考核结果分为标准型和示范性,每年给予30万元、50万元的运营补助。

2.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根据星级考评结果分为一星级至五星级,分别获得每年1.2万元、3万元、4万元、8万元、12万元的星级补助。

3.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费用建议每两个月结算一次。

五、经费保障

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和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经费,由区级财政承担,列入区级财政预算。

附件:1.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清单

2.镇街养老服务中心运营考核办法

3.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星级评定细则

温州市瓯海区民政局

2023年12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政府购买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清单.docx

2.

瓯海区镇街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管理考评办法.docx

3.

温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场所)星级评定细则.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