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上午9点,惠城开荒保洁13825404095在厦门市中医院住院部一楼,两个护工打了起来。被打护工是“游击队”,打人的护工自称是“正规军”。在中医院住院部16楼病房里,一名护工头上包着纱布,坐在沙发上。随后,保安将受伤护工带到一楼警务室。一名中年女子来到警务室后表示,她是正规护工公司的负责人,动手的是她老公。她所在的公司护工负责的病人要从12楼搬到16楼,刚巧这个病人认识16楼的游击队护工小赵,小赵目前正在照顾别的病人,不适合再照顾这名病人,于是她与小赵商量,这名病人由她的护工来照料,并提出让小赵加入她的公司。但小赵不仅不同意,还挽起了袖子,她老公就上前起了冲突。据称,由于“游击队”护工相对收费便宜,因此很多家属都愿意找“游击队”护工,连护士都无法干涉。
近年来,随着社会老龄化的推进,在迅速增长的护理需求和护士数量明显不足情况下,护工成为了“香饽饽”,但未获资质、责任不明、权益难保障等问题,也暴露出护工混乱管理的弊端。广东省卫计委巡视员廖新波认为,病人自聘护工的时代应该结束了,未来护工只有形成医院聘用制,才能保证护工的服务质量。
近三成护工未受培训 专家:应建护工保证金制度
护工行业乱象丛生早已是不争的事实。一份由民进广州市委专题调研组完成抽样调查显示,近三成护工未接受正规培训,74.4%的护工仅接受过初步的技能培训,部分护工在上岗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经常出现问题都找不到责任承担方。有业内人士指出,没有准入门槛、缺乏统一的执业标准和执业规范、缺乏考评监督制度、缺乏规范的培训、不需要持证上岗等成为了当前护工行业突出的问题,这不仅让广大护工权益受损,患者和家属也无法获得放心的服务。
很多护工管理公司与医院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在人事和财务等方面很难把医院和护工管理公司区分开来,导致护工行业几乎是医院垄断,缺乏有效竞争,护工的规范管理和对护工服务质量的有效监督也难以实现。有业内人士建议,有必要在医院选聘护工管理公司的过程中引入竞争机制,通过招投标公平、公开、公正地选聘护工管理公司,一方面选择质优价廉的陪护服务,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医院对护工服务公司进行服务质量的有效监督。此外,还可以探索建立护工服务监督保证金和护工服务责任保险制度。
事实上,北京、天津等市早在2009年就出台了专门的规范性文件,例如北京市规定“护理员包括护工必须通过职业技能培训,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天津市明确规定“2009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持证上岗的护理员要达50%以上,到2016年各级护理员均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但规范性文件并未向全国推广。
由医院聘用护工才能保证质量
关于护工的管理,国家卫计委早有要求:护工由护理部统一管理,各护理单元护士长具体负责护工的工作安排和质量监督;医院要建立护工工作制度,加强护工质量监督和管理;严格界定护工工作范畴,护工不能从事护理技术性操作和危重病人生活护理;严禁以护工代替护士的工作。
广东省卫计委巡视员廖新波表示,随着医院后勤社会化,如今医院的护工也逐渐社会化了,由专业公司统一聘用与管理,从医院派遣到由病人自请护工来照顾住院病人。由于目前人事编制、医院经济运行、收费管理制度等多因素的影响,相当多的医院也把一些基础护理中对住院病人生活照顾的责任丢给病人自己负责,这种现象必定会引来很多法律问题和医疗安全问题。
廖新波说,护工应是一群有护理知识背景“文化人”,而不是家庭保姆。但是,长期以来,他们的薪酬水平和福利待遇“被矮化”,完全不能反映护理的劳动价值,因此未来护工应具备的知识水平和责任要重新界定。
“护工如果是属于医院的临时工作人员,这部分人由医院来聘用,才能保证质量。”廖新波建议,病人是否需要护工要根据病情和等级护理需要,由各病区统一安排,那种由病人自聘护工的时代应该结束。只有是医院聘用护工才可以谈护工的社保医保与责任认定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