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密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推进实施《哈密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新闻发布会(实录)家政服务138254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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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23 1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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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家政服务13825404095哈密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推进实施《哈密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新闻发布会。

主发布人:

哈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强

发布人:

哈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叶尔江·胡斯满

哈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盈

哈密市民政局局长孙文生

哈密市卫健委计生协会副会长张静

哈密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赵怀彬

主持人:

吕宇刚  哈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时  间:2023年8月2日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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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吕宇刚:

女士们、先生们、新闻界的记者朋友们:

大家好,欢迎出席由哈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开的《哈密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新闻发布会。

首先,介绍出席本场新闻发布会的发布人,他们是

主发布人:哈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强先生

发布人:哈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叶尔江·胡斯满先生

哈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盈女士

哈密市民政局局长孙文生先生

哈密市卫健委计生协会副会长张静女士

哈密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赵怀彬先生

现在,请哈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强先生介绍制定《哈密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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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强:

女士们、先生们,各位记者朋友:大家好!

欢迎参加此次新闻发布会,感谢各位对哈密市居家养老服务事业的支持和关注,2022年12月1日哈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哈密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已经2023年3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批准,并于2023年8月1日起施行。这是哈密市首部关于养老方面的地方性法规,也是全疆首部地方性居家养老服务条例。

下面,由我向大家通报《哈密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立法的相关情况。

一、条例的制定背景

养老服务是重大民生工程,事关国计民生和社会长治久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满足数量庞大的老年群众多方面需求、妥善解决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百姓福祉,需要我们下大气力来应对。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哈密市60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10%(含兵团),65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的7%,已达到国际通行的老龄化社会确定标准。日益庞大的老年群体,不仅对养老、医疗、社会服务等方面产生了巨大的需求,同时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将产生极大影响。养老问题不仅是一个民生问题,也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

近年来,我市加大养老服务力度,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2020年2月12日,哈密市被确定为第五批中央财政支持开展居家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在试点城市建设中,先后制定一系列政策措施,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是,这项工作仍然存在诸多问题,如政府、社会、市场和家庭责任边界不明晰,服务供给不足等。因此,迫切需要制定一部专门的地方性法规来推动,逐渐完善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适应老年人在养老方面多样化、多层次的需求,不断提升居家养老服务水平,显得十分必要,意义重大。

二、条例制定过程

2021年,市人大常委会将条例作为立法调研项目列入年度立法计划,2022年列为立法审议项目。条例草案由市民政局起草负责,市司法局负责相关协调和审查工作。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前进入了有关起草工作。

2022年5月13日,条例草案经市第二届人民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2022年6月22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审议期间,在市政府网站、市人大网站、哈密日报和新媒体等平台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建议;组织市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召开重点问题座谈会;就条例草案的修改情况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做了汇报,在得到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指导后,又对条例草案作了进一步修改。2022年12月1日,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了第二次审议并表决通过。

2023年3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批准了条例。

三、条例的主要内容

条例共三十四条,从规划与建设、服务与保障、监督与管理等方面对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进行规定。

一是扩宽横向服务,协调配合更紧密。条例遵循政府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和基本保障、适度普惠、就近便利、科技支撑、自愿选择的原则,明确以家庭为基础,以城乡、村(社区)为依托,由政府基本公共服务,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专业化服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志愿者等公益服务组成,为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将民政、发展和改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财政等部门以及妇联、残联、工会、红十字会等单位纳入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主体,形成各部门、各单位、各条块分工负责抓养老,协同发力优服务的工作格局。

二是打通纵向服务,贯彻执行更有序。条例从地方性法规层面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规定为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工作,实现市、区县、乡镇三级联动。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居家养老服务工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履行居家养老服务职责,民政部门负责居家养老服务业务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规定市、区(县)民政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覆盖城乡、互联共享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推广智慧养老服务,提高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能力,帮助老年人融入智慧社会;规定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居家养老信息登记工作,定期探访高龄、独居、特殊困难等居家老年人,掌握老年人生活基本情况,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互助养老、文体娱乐、志愿服务等活动。条例为各级政府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设定权力、划定边界、明确责任,推动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有法可依。

三是构建立体服务,效果保障更有力。条例按照“小切口”立法思路,以不分章节的形式对条例内容进行了设置,明确了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规划和建设硬性要求,细化了居家养老服务清单,指出了居家养老服务机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推进技能等级评价认定,对符合条件的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等保障措施,规定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绩效考核和综合监督管理制度,厘清了责任边界,确定兜底性处罚条款,内容详实、逻辑清晰、措施具体、保障有力,为我市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提供立体化全方位保障,进一步提升哈密居家养老服务质量和水平。

各位记者、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条例的制定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重要论述的具体实践,是我市促进和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满足居家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居家养老服务涉及千家万户,需要得到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才能顺利推进,希望大家能够多关注和支持条例的执行,鼓励和带动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推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的高质量发展,切实提高居家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谢谢大家!

哈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吕宇刚:

感谢发言人的情况介绍。接下来,请哈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叶尔江·胡斯满先生介绍贯彻实施《哈密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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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叶尔江·胡斯满:

新闻界的各位朋友:大家下午好!

按照传统的“9073”养老格局(即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7%的老年人在社区养老,3%的老年人在机构养老)。当前我市共有60岁以上老年人(不含兵团)近8万人,占总人口的14.86%,其中入住各类养老机构的仅400余名,90%以上的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这也符合老年人选择居家养老的文化传统。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居民居家养老服务需求持续增长。此次发布的《哈密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是疆内首部地方性居家养老服务条例,是我市第一部保障居家养老服务规范、良性发展的重要地方性法规,填补了我市居家养老方面的立法空白,对促进全市居家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我就如何贯彻实施条例,向各位媒体朋友作简要介绍。

一、加强宣传培训,提升知晓率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优化孤寡老人服务,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近年来,哈密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事业,始终将发展养老服务、满足老年人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工作目标。《条例》颁布后,我们将在学习、宣传上花大力气、下大功夫。

一方面,加强宣传。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电台、新媒体、新闻网站等媒体作用,对《条例》制订背景、重点内容、特色做法等进行全面立体的解读。通过以会代训、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方式提高《条例》的知晓率,在全市上下形成关心老年人居家养老的良好氛围;

另一方面,加强培训。居家养老服务各成员单位要把培训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级养老行业主管部门要带头学习,乡镇(街道)、养老服务机构和养老服务从业人员要深入学习、逐条掌握、全面领会,切实把《条例》转化为提升养老服务工作的内生动力,让老年人在家门口享受优质养老服务。

二、细化配套政策,提升执行力

《条例》发布后,市政府高度重视,统筹安排,要求尽快出台相关配套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细化具体措施和办法。我们将结合哈密实际,围绕“健全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保障”等方面,进一步细化完善落实措施。目前,已出台了《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哈密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正着手起草《哈密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哈密市养老护理人员岗位补贴补助办法》《哈密市家庭养老照护床位建设实施方案》等专项配套文件,将《条例》确定的重要原则和制度要求转化为可操作、能考核、易落地的制度措施。

2023年,哈密市还将增加养老服务供给列入民生实事项目,投入800余万元,实施伊州区石油街道宝石花养老中心、丽园街道科苑城、西河街道幸福春天、陶家宫仁和养老院4个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该项目8月底全部交付使用。同时,还充分利用城市更新的有利机会,把养老服务设施纳入城市更新体系中,规划新建2个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项目。通过多种有效举措,不断完善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努力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能力,为人民群众解决养老服务领域的急难愁盼问题。

三、强化组织实施,提升服务力

我们将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家庭尽责、社会参与、市场运作、保障基本、适度普惠的原则,明确老年人家庭、政府、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群团组织等各方职责,构建部门履职、齐抓共管的责任落实机制。我们将创新监管方式,强化行业管理,加强执法监督,提高居家养老服务的多样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特别是民政、卫健、自然资源、住建、财政、消防等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对居家养老服务领域的监管职责,提升居家养老服务合力,真正让养老服务更安全、更贴心、更丰富。

总之,我市将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大力宣传、严格落实、刚性执行,进一步规范提升居家养老服务行业,建立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共同推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谢谢大家!

哈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吕宇刚:

感谢发言人的情况介绍,接下来,欢迎现场的记者朋友们提问,提问记者请举手示意,并通报所在的新闻机构,现在开始提问。

哈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哈密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作为全疆首部居家养老服务地方性法规出台后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请简要介绍一下条例的主要内容和亮点规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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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刘盈:

《哈密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共三十四条,在学习中央、自治区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的基础上,借鉴疆内外兄弟地市做法,结合哈密实际,从规划与建设、服务与保障、监督与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范。亮点规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一)坚持政府主导,构建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体系。条例第六条明确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职责。规定将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纳入本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居家养老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与老年人口自然增长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财政保障机制。突出政府“兜底线、保基本”职责定位,规定应当完善与居家养老相关的社会保障制度,制定并落实政府购买服务、经费补贴等扶持政策,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绩效考核。

(二)坚持规划引领,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市、区(县)民政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老年人口分布和养老等状况,按照相对集中、医养结合、合理布局的原则,编制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同时,条例要求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应当按照老年人照料设施设计标准进行建设,方便老年人出入和活动。

(三)坚持适应需要,促进协调多元供给条例规范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服务内容、运营管理,因地制宜发展农村互助养老服务。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鼓励居家养老服务机构延伸养老服务,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短期托养、上门照护等专业化服务。鼓励物业、家政等服务企业为居家老年人提供送餐、上门照护、定期巡访、紧急呼叫等服务。此外,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市、区(县)两级留成的福利彩票公益金应当按照不低于55%的比例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

哈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市民政局作为负责居家养老服务业务指导、管理和监督工作的主要部门,在促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发展方面都有哪些谋划与安排?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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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民政局局长孙文生:

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统筹做好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一是健全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编制《哈密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按照15分钟养老服务圈配置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对于新建住宅小区,建筑面积不低于修建性详细规划载明的住宅总建筑面积的3‰配置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对于已建成住宅小区和老旧住宅区,按照每百户不少于20平方米、每处不少于20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标准配置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用房未达到最低标准的,通过购置、置换、租赁、新(改、扩)建等方式在2025年底前基本配置到位。

二是提升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深化居家养老基本保障制度,将居家养老各类服务事项纳入哈密市基本养老公共服务目录。组织居家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技能培训,为居家养老服务行业在册的持证护理员发放特殊岗位津贴。建设覆盖城乡、互联共享的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提高居家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能力。扶持和发展各类居家养老服务志愿组织,完善居家养老志愿服务确认、评估体系。

三是落实居家服务机构扶持政策。按照规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等收费按照居民生活类价格标准执行。加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运营和维护财政经费保障,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每家每年运营经费不低于20万元,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每家每年运营经费不低于10万元。谢谢!

哈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医养结合”作为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守护老年人身体健康的养老新形式,目前是如何推进这项工作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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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卫健委计生协会副会长张静:

近年来,哈密市大力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建设,提高老年人医养康养服务质量。

一是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建设。围绕老年友善服务、友善环境等方面,在全市医疗机构推进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工作,不断改善老年人就医环境。目前,哈密市中心医院已被评为自治区老年友善医疗机构。

二是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根据老年人健康需求,设计老年人个性化签约服务包,通过家庭病房、上门巡诊、预约就诊等,落实居家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目前全市65岁以上老年人签约人数达5.2万人,签约率达80.8%。

三是落实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2023年,投资90万元在两县一区开展老年健康与医养结合服务项目,为65岁以上老年人及失能老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提升老年人健康水平。

四是提升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能力。加强对医养结合机构检查指导,不断完善医养结合相关制度标准,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目前全市两证齐全医养结合机构有老年康复医院、哈密市福利院和宝石花吐哈医院三家,医养结合床位310床,入住率常年达80%以上。

推进医养结合服务建设,是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的实际举措,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服务流程、细化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标准,让全体老年人享受到高品质的医养结合服务。

哈密市融媒体中心记者: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用地规划和监管工作是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问题之一,请简要介绍一下我市目前在该方面的工作情况,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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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赵怀彬:

做好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用地规划和监管工作,

一是在用地规划方面,分级配置,标准合理。哈密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坚持以居家为基础、以社区为依托、以社会福利机构为补充的社会福利事业规划理念,根据人口规模,在服务对象相对集中的区域布局养老院、老年护理院等社会福利设施,形成十五分钟服务全覆盖,各居住社区配套建设综合性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我市中心城区人口规划期末预测约55万人,按标准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小于5.5公顷,而我市规划用地面积32.32公顷,能够保障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居家养老服务需求。

二是在监管方面,分阶段监管,保障服务质量。策划阶段,严格落实用地管控要求,不得擅自改变用地性质;审查阶段,按照《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严格审查,确保养老服务设施在详细规划编制阶段予以用地和建设规模的保障;实施阶段,对具体建筑设计方案进行监督,确保养老服务设施按照设计方案进行建设;竣工验收阶段,对养老服务设施和其他配套设施严格审查,确保养老服务设施用房和规模符合规划要求。

目前,我市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规划用地能够满足老年人居家养老的服务需求。

哈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吕宇刚:

感谢各位发布人!感谢现场的记者朋友们!今天的现场提问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其他关注的问题需要了解,请与哈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联系,我们会努力做好协调服务工作。

今天的发布会到此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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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 融媒体中心记者 邢亚丽

图|融媒体中心记者 李华

编辑|雷慧

责编|王昊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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