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审判特辑(四)|家事法官刚柔并济护航儿童健康成长惠阳月嫂1382540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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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0-18 12:45

玉林市玉州区家事案件审判中心罗莉法官在欧某与李某的离婚纠纷中通过刚性审判,在姚某与唐某的离婚纠纷案件中通过柔性调解,惠阳月嫂13825404095以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为前提,全心全意维护儿童权益,护航儿童健康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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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性审判督促父母履行抚养义务

原告欧某(女)与李某于2008年经人介绍认识,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有一子,现小孩因暂时患有特殊疾病需要特殊护理,而且双方经常因孩子的教育问题争吵,为此原告欧某起诉要求与被告李某离婚,小孩由被告抚养。

玉州区家事案件审判中心罗莉法官在接到案件后,十分关心小孩。为深入了解小孩健康状况,她收集了小孩的病历,了解病情,询问有关医院专家关于该病的治疗方法和注意事项。医生建议家人多陪伴会有利于小孩的康复。

为了让孩子能尽快康复,健康生活,罗莉法官在庭前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了调解,希望双方都理解对方为了孩子健康成长的心意,共同担负起抚养小孩的责任,但是双方情绪波动较大,对抚养小孩的问题互相推诿,无法很好地协商,因此罗莉法官对该案进行开庭审理。

庭审中,法官也耐心进行调解,但双方对孩子随原告还是被告生活更有利于孩子病情恢复争持不下。被告认为小孩病情复杂,且原告对小孩的病情更为了解,小孩也只听从原告的管教,需要母亲的更多陪伴。而原告则认为小孩一直是在被告家里生活,已经形成了稳定的生活环境,不应改变,而且因孩子的特殊病情也不易改变。

“离婚冷静期通知书”

庭审后,罗莉法官也分别单独做了双方的思想工作,给了双方冷静期。被告提出先由原告抚养照顾小孩,等小孩完成特殊学校的学业后再由他抚养,原告仍旧不同意。鉴于双方还在为谁抚养小孩而争执,罗莉法官果断判决不准原被告离婚。

小孩的病情恢复需要父母双方共同营造一个稳定、良好的环境,更需要父母双方给予持续的、稳定的关爱、细心的照顾。案件判决后,罗莉法官还耐心做了原被告双方的思想工作,希望他们能够互相沟通、互相理解,共同帮助孩子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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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性调解确保儿童健康成长

在原告姚某(女)与被告唐某的离婚纠纷中,原被告双方于2011年经人介绍认识,2012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有一儿一女,现原告姚某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起诉要求离婚,子女则由双方各抚养一个。

在开庭审理时,被告表示同意离婚,但是就子女抚养问题支支吾吾似乎有所顾忌。罗莉法官见状,遂在庭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被告唐某向法官说出了自己的顾虑,希望能找到妥善解决的办法。被告唐某坚持两个小孩均由他来抚养。罗莉法官认真做他的思想工作,向其说明女儿逐渐长大,随之而来的是青春期问题,由母亲抚养女儿,更有利于引导女儿成长中的问题。

经罗莉法官的耐心开导,被告唐某同意把女儿交由原告姚某抚养,但被告仍担心原告把女儿带回老家会导致其得不到良好的教育,便要求原告把女儿留在城区读书。

抚养方案达成了一致意见

对此,罗莉法官和原告的代理律师一起向原告分析了孩子生活、学习环境对其成长、成才的影响,耐心劝解原告,既然双方都是为了子女得到良好的教育,以利于健康成长,希望原告能认真考虑被告提出的抚养方案。经过法官的劝导和认真思考、均衡利弊后,原告表示同意被告的抚养方案,孩子留在城区读书,平时原告没有时间的时候,也可由孩子的奶奶帮忙照顾孩子的生活、学习。一事通事事通。关于共同财产的分割问题,双方也很快达成了一致意见。

结语

每一个孩子都是父母的宝贝,同时也是每一位家事法官的牵挂。玉州区家事案件审判中心的法官刚柔并济妥善处理涉子女的家事纠纷,尽最大努力维护好子女权益,把离婚对小孩的伤害降到最低,为他们的成长创造最优的环境。

文字:罗 莉

原标题:《家事审判特辑(四)|家事法官刚柔并济护航儿童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