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局,惠州保洁13825404095各城区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南宁市2024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4年9月4日
南宁市2024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4年市本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工作,进一步推动南宁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提质增效,满足更多老年人的服务需求,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分解2024年市本级为民办实事工程目标任务的通知》(南府办〔2024〕8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符合条件的城市五类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建立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基本养老服务资源配置和供给机制,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居家养老服务需求,着力提升全市居家养老服务水平,要求于2024年12月前完成居家养老服务不少于5万人次。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一)服务对象、补助标准、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监管等具体项目内容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南宁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菜单的通知》有关规定执行,政策有调整时以最新政策为准。
(二)城区(开发区)民政部门每月10日前将符合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条件的五类老年人名单提供给市民政局,由市民政局组织做好五类老年人失能等级评估,为符合条件五类老年人按月计发服务额度。
(三)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与医保部门长期护理保险服务对象重合的,不重复享受服务。
三、资金保障
项目补助资金共计1000万元,从市本级为民办实事项目预算资金安排。
四、职责分工
(一)市民政局
负责项目服务供应商采购,对全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做好居家养老服务质量监管及考核评估等工作。
(二)市财政局
负责做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保障及拨付。
(三)城区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统筹开展本辖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做好本辖区内的政策宣传、服务工单审核、日常服务监管、资金结算初审等工作。
(四)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做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政策宣传、服务监督及服务投诉处理等工作。
(五)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协助做好政策宣传、服务监督、服务投诉处理以及协助服务供应商开展服务。
五、组织机构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南宁市2024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何家军 市民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市老龄办主任(兼)
成 员:各城区民政局、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分管领导;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民政局老龄工作和养老服务科,主要负责协调和处理日常工作。
六、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24年6月-8月)。市民政局推进政府采购相关事宜;做好项目其他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统一服务标准,完善服务流程。各城区(开发区)结合服务需求做好五类老年人群的统计以及申请审核,配合服务供应商开展入户签约等前期工作。
(二)全面实施(2024年9月-2024年12月)。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供应商按照要求全面开展居家养老服务。平台运营方协助各城区(开发区)做好服务质量日常监督、满意度调查和投诉意见处理等工作。市民政局负责做好资金结算,各城区(开发区)做好五类老年人群动态管理。
(三)考核验收(2024年12月底)。平台运营方、服务供应商结合服务开展情况做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自查及各类工作台账的梳理归档报市民政局。市民政局于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对城区、高新区的考核评估。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是2024年市本级为民办实事项目,各城区(开发区)要高度重视,务必不折不扣完成。各城区(开发区)民政部门要向本级政府(管委会)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争取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列入政府(管委会)一把手工程,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各司其职的工作推进机制,集合辖区内各种资源和力量推进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
(二)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各城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是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推进责任主体。城区(开发区)民政部门是本辖区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加强与卫健、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联动机制,做好项目推进和督促检查等具体工作。平台运营方要做好运营监管及信息技术保障。服务供应商要按规定开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自觉接受政府和社会监督。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各城区(开发区)民政部门要通过各类媒体和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政策,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形成家喻户晓、广泛参与的良好局面,提高全社会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识,让更多老年人得到便利和实惠。
(四)加强监督检查,按时报送进度。各城区(开发区)民政部门要加强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督促检查,对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过程中出现的违约、违规问题要依法依规查处,确保项目顺利推进。对项目服务进度缓慢、工作不力的城区(开发区),市民政局将视情况予以通报。
附件:2024年南宁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任务分解表
附件 2024年南宁市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任务分解表 序 号 城区/开发区 任务数 (人次) 备 注 1 兴宁区 ≧6842 2 青秀区 ≧16805 3 江南区 ≧4028 4 西乡塘区 ≧16490 5 良庆区 ≧1487 6 邕宁区 ≧1351 7 武鸣区 ≧2513 10 高新区 ≧484 合 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