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推进辽宁省“居家养老”创新服务的建议》(第1252号)的答复惠阳月嫂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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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5 11:10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辽宁省“居家养老”创新服务的建议收悉,惠阳月嫂13825404095现答复如下:

  人口老龄化是当今社会面临的主要社会问题之一,当前,我省60岁以上老年人口1158万人,占总人口27.59%,具有基数大、增速快、失能化、空巢化等特点。积极发展养老服务业既是涉及亿万群众福祉的民生事业,也是发展潜力巨大的朝阳产业。随着居民收入增长、消费结构升级和养老观念更新,养老服务业的发展空间越来越大。您提出的关于推进辽宁省“居家养老”创新服务的建议,对推进养老服务业健康发展,积极应对我省老龄化形势具有很好的参考价值。近几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的关心支持下,全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力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体系逐步建立

  省委、省政府先后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关于印发辽宁省服务业产业发展政策的通知》《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政策文件,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下发了系列配套落实文件,从资金扶持、安全管理、“放管服”改革等方面给予养老服务发展政策支持,推动养老服务社会化、市场化,持续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十四五”以来,省政府持续将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对各市的年度考核内容,先后出台《辽宁省民政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辽宁省十四五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宁省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十四五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持续为全省城乡分散救助供养特困老年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的通知 》《关于印发的通知》《关于印发2022年全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辽宁省民政厅关于规范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促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关于推进养老机构双随机 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的通知》《辽宁省民政厅关于全面开展全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等养老服务政策文件,形成较为健全的政策体系。

  2022年,省民政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联合下发全省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四年方案和年度方案,下发《关于规范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十三五”以来,我省以全国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各市结合实际制定了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运营补贴、上门服务等政策。其中,沈阳市出台了《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为全省其他地区进一步建立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政策体系提供了参考借鉴。

  二、财政支持作用有效发挥

  积极落实国家出台养老服务税收优惠政策。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取得的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承受房屋、土地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免征契税。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不动产登记费、耕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土地闲置费;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建设项目,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确因地质条件等原因无法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免征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自有或其通过承租、无偿使用等方式取得并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进一步降低养老机构运营成本。2022年,省财政积极筹措资金3.47亿元,支持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筹措下达省以上基建投资2.7亿元,支持养老服务相关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养老服务能力和水平。

  三、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逐步完善

  2020年以来,我省率先在全国开展县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省政府连续3年累计投入补助资金1.12亿元,支持各市优先使用政府闲置房产,新建(改扩建)150个示范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综合体),并无偿或低偿交给社会资本运营,依托这些中心为老年人开展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等服务,倾力打造15分钟便民服务圈。2016年以来,省福利彩票公益金安排资金5.32亿元,全省社区老年活动室、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室、社区老年食堂等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发展到12271个,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覆盖率分别达到100%和63.9%,总床位达到4.91万张,2.3万老人享受到政府兜底购买服务的居家养老上门服务。

  进入“十四五”,民政部、财政部将改革试点升级为提升行动,沈阳市、锦州市先后被确定为国家提升行动项目地区,分别争取国家资金4315万元和3874万元,2023年,我省成功推荐丹东市、本溪市获评国家提升行动项目地区,项目地区将在家庭养老床位建设和居家上门服务方面得到国家专项资金支持。

  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供给能力逐步增强

  “十三五”期间,沈阳、大连等9个市先后被国家确定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地区,在社区老年人食堂、社区嵌入式养老机构、社区医养结合服务等方面探索总结了一批好经验好做法,如沈阳的“仁爱畅晚”长期专业照护服务模式,“万家宜康”嵌入式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大连的养老服务综合体的“林海”模式;锦州的“惠民食堂”个性化助餐模式;辽阳的社区医养结合“幸福爸妈”模式。为我省乃至全国发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供了有益的参考和借鉴。

  在各项政策的拉动下,沈阳、大连成立了康养产业集团,中国康养集团、南京颐倍康、浙江慧明、北京安达人和、青岛青鸟等养老服务公司纷纷注资我省居家社区养老板块,也涌现出万佳宜康(沈阳)、仁爱畅晚(沈阳)、德澜医养(大连)、“幸福爸妈”(辽阳)、“老爸老妈”(锦州)、辽河养老(盘锦)、宝石花医养(盘锦)等本土居家养老服务品牌,全省有3813个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由相关养老服务公司或组织运营,为居家老人提供综合化、专业化、连锁化服务。

  五、医养结合模式日益成熟

  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普遍提升。2022年,联合启动社区医养结合能力提升行动,推动医疗卫生服务延伸至社区、家庭,指导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养老服务中心、敬老院等,利用现有资源,改扩建一批社区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重点为失能、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服务。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作用,老年人纳入重点人群管理,依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居家和社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2022年,全省组建家庭医生服务团队1.41万个,老年人等重点人群签约率77.99%,老年人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86.23%,65岁及以上老年人城乡社区规范健康管理服务率达到65.82%,完成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指标。

  增加居家医疗服务供给。印发《关于做好老年人居家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支持有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通过家庭病床、上门巡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等方式,为居家失能(含失智)、慢性病、高龄、残疾等行动不便或确有困难的老年人提供个性化、多层次的居家医疗服务。支持护理院(护理中心)、康复医院(康复医疗中心)、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将医疗服务延伸至居家。

  六、信息化手段广泛运用

  一是搭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全省有8个市(沈阳(颐倍康)、鞍山(颐倍康)、抚顺(山东青鸟)、丹东(上海恩谷)、锦州(中意公司)、营口(山东青鸟)、辽阳(北京鸿雅)、盘锦(中国普天))利用“互联网+”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搭建了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加强了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建立没有围墙的养老院。部分地区利用8890、12349等服务热线,第一时间回应老年人的服务需求,第一时间对后续服务做出跟踪回访,保证了居家养老的服务质量。

  二是提升医养结合信息化水平。实施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组织18家具备相关网络和硬件设施,以及远程医疗服务条件的医养结合机构,积极参与国家医养结合远程协同服务试点,使入住老年人在本地医养结合机构即可获得远程诊疗指导、在线复诊、在线配药等便利服务。规范管理医养结合信息系统。组织全省各医养结合机构及时登录全国医养结合信息系统,按季度报送机构信息及服务情况,为医养结合深入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数据依据与支撑。

  七、着力建设养老服务队伍

  一是实施辽宁省康养职业技能培训计划,面向有意愿从事康养服务的各类人员,大规模、高质量开展就业上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切实提高康养服务从业人员技能水平和服务质量。指导各市将康养职业技能培训纳入政府补贴性培训目录,按规定落实补贴政策。

  二是强化养老服务从业人员队伍建设,支持技工院校开设康养服务相关专业,加强高层次、综合性专业人才培养。鼓励养老服务相关单位及行业主管部门举办高级研修活动或参与公需科目在线学习,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征集遴选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做好养老服务技能人才评价工作。

  三是加强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权益保障,指导养老机构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养老服务从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按时足额发放工资,保障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合法权益。鼓励养老机构和行业与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开展工资专项集体协商,健全工资分配制度,完善工资增长机制,逐步提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收入水平。

  四是大力开展人才培养培训。将医养结合人才队伍建设分别纳入卫生健康和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加快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紧缺人才培养。积极组织全省老年医学科医护人员、医养结合从业人员认真参加2022年全国老年医学人才培训、全国安宁疗护能力提升培训、全国医养结合人才能力提升培训等项目,全省共有1400余人次参加;组织实施省级老年医学新进展培训、安宁疗护骨干人才培训,共培训老年医学科、安宁疗护医护人员超过1000余人次,老年健康人才队伍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虽然我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正如您在建议中所反映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仍存在产业规模化不够、信息化服务能力有待提升、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相对单一、资金投有限等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今后我们将积极采纳吸收您的建议,积极出台《 关于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方案》,加大留守老年人探访工作力度;落实国家各项扶持政策、税费减免政策,积极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为社会资本投入养老服务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大力推动智能穿戴、新型养老智慧化设备、智能养老监控设备、相关适老化产品、个性化功能产品的研发生产,为老年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智能化养老服务产品。大力支持和鼓励职业院校结合社会需求,开设老年保健、康复护理等相关专业,为提升我省养老产业发展质量提供技术技能人才支撑。持续推进全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更好满足老年人日益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感谢您对全省养老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