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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1-27 10:12

育儿嫂对婴儿下手,惠城开荒保洁13825404095用的还是精神药品,你怎么忍心

育儿嫂对婴儿下手,用的还是精神药品,你怎么忍心

育儿嫂对婴儿下手,用的还是精神药品,你怎么忍心

当听到 “育儿嫂对婴儿喂服精神药品”的消息时,内心的震惊与愤怒如汹涌的潮水般难以平息。那本应是充满爱与呵护的双手,为何会变成伤害无辜婴儿的邪恶工具?这一事件,如同一记沉重的警钟,在我们的心头久久回荡。

事件回顾

近日,在山东济宁的刘先生家发生了一件令人气愤的事。

今年8月下旬,刘先生的儿子出生。为了能更好的照顾孩子,11月2日,刘先生通过当地一家家政公司找到一名育儿嫂。11月3日上午10时许,当他推门进入到孩子的房间时,发现育儿嫂杨某神色慌张地整理她的包。等杨某出去以后,刘先生不放心的打开育儿嫂的包看了一眼,发现里面竟装了两大瓶治疗精神疾病的氯硝西泮片。

刘先生知道这种药含有安眠成分,当即报警。并在当天带孩子到医院进行了抽血化验,血样被公安机关带走化验。“11月19日下午,警方通知刘先生,孩子的血液检测报告出来了,里面的确有安眠药的成分。刘先生说,济宁警方已对此事立案调查。

很多朋友会问,氯硝西泮是什么?经过查询,小编告诉您。

氯硝西泮是一种苯二氮䓬类药物,也被称为苯二氮䓬类药物 ,是国家管制的二类精神药物。主要是作为抗抑郁、抗焦虑药物来使用。氯硝西泮是具有中枢抑制作用的抗癫痫、抗惊厥类药物,另外对焦虑症、抑郁症也有一定的疗效,具有催眠及中枢性肌肉松弛作用。对于非适应症人群来说,这种药物能使人产生较强的依赖性,一旦滥用很容易成瘾,会引发身体、精神方面的严重问题。此外,这种药物停药后易出现戒断反应,包括注意力下降、入睡困难等症状。

律师点评

律师表示,育儿嫂的这一行为,首先构成了严重的民事侵权。根据《民法典》,侵害他人人身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孩子的父母有权要求育儿嫂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等。这种赔偿不仅是对孩子及其家庭的经济补偿,更是对育儿嫂错误行为的一种惩戒。

同时,育儿嫂的行为还可能涉嫌犯罪。如果其给孩子喂服精神药品的行为是故意为之,且已经对孩子造成了严重后果,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据了解,杨某某已经从事育儿嫂行业七年之久,需要质疑的是,其此前是否有给婴儿喂安眠药行为?若真是如此,那么这七年来被她照看的婴儿,该怎么办?这次要不是婴儿家长及时发现,杨某某或许还会继续喂婴儿安眠药,后果不堪设想。

此外,就家政公司来说,这一事件中也难辞其咎。家政公司作为育儿嫂的雇主和管理者,有责任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的筛选、培训和监督。如果家政公司在招聘育儿嫂时没有进行充分的背景调查,或者在培训过程中没有强调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那么家政公司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几年,育儿嫂对孩子下手的事情时有发生,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家政服务行业的准入标准比较低,这里提醒广大朋友,在给孩子或老人寻找家政工作人员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再慎重,切记与正规公司签订书面合同,以保障您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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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顾

近日,在山东济宁的刘先生家发生了一件令人气愤的事。

今年8月下旬,刘先生的儿子出生。为了能更好的照顾孩子,11月2日,刘先生通过当地一家家政公司找到一名育儿嫂。11月3日上午10时许,当他推门进入到孩子的房间时,发现育儿嫂杨某神色慌张地整理她的包。等杨某出去以后,刘先生不放心的打开育儿嫂的包看了一眼,发现里面竟装了两大瓶治疗精神疾病的氯硝西泮片。

刘先生知道这种药含有安眠成分,当即报警。并在当天带孩子到医院进行了抽血化验,血样被公安机关带走化验。“11月19日下午,警方通知刘先生,孩子的血液检测报告出来了,里面的确有安眠药的成分。刘先生说,济宁警方已对此事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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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硝西泮是一种苯二氮䓬类药物,也被称为苯二氮䓬类药物 ,是国家管制的二类精神药物。主要是作为抗抑郁、抗焦虑药物来使用。氯硝西泮是具有中枢抑制作用的抗癫痫、抗惊厥类药物,另外对焦虑症、抑郁症也有一定的疗效,具有催眠及中枢性肌肉松弛作用。对于非适应症人群来说,这种药物能使人产生较强的依赖性,一旦滥用很容易成瘾,会引发身体、精神方面的严重问题。此外,这种药物停药后易出现戒断反应,包括注意力下降、入睡困难等症状。

律师点评

律师表示,育儿嫂的这一行为,首先构成了严重的民事侵权。根据《民法典》,侵害他人人身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孩子的父母有权要求育儿嫂承担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赔偿等。这种赔偿不仅是对孩子及其家庭的经济补偿,更是对育儿嫂错误行为的一种惩戒。

同时,育儿嫂的行为还可能涉嫌犯罪。如果其给孩子喂服精神药品的行为是故意为之,且已经对孩子造成了严重后果,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据了解,杨某某已经从事育儿嫂行业七年之久,需要质疑的是,其此前是否有给婴儿喂安眠药行为?若真是如此,那么这七年来被她照看的婴儿,该怎么办?这次要不是婴儿家长及时发现,杨某某或许还会继续喂婴儿安眠药,后果不堪设想。

此外,就家政公司来说,这一事件中也难辞其咎。家政公司作为育儿嫂的雇主和管理者,有责任对其从业人员进行严格的筛选、培训和监督。如果家政公司在招聘育儿嫂时没有进行充分的背景调查,或者在培训过程中没有强调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那么家政公司也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几年,育儿嫂对孩子下手的事情时有发生,主要原因还是因为家政服务行业的准入标准比较低,这里提醒广大朋友,在给孩子或老人寻找家政工作人员的时候,一定要慎重再慎重,切记与正规公司签订书面合同,以保障您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