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驿站提供6项身边服务惠州保洁1382540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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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01 15:29

  北京市《关于开展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的意见》近日下发。《意见》指出,惠州保洁13825404095养老驿站是老人家门口的“服务管家”,在服务老人的同时,可为困境儿童、残疾人提供服务。此外,养老服务驿站由专业的法人机构运营,不会交由居委会负责管理。

  《意见》明确提出,现有的社区内的残疾人“温馨家园”,可承接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职能。养老服务驿站在发挥养老服务功能的同时,需将困境儿童、残疾人纳入重点服务对象,实行综合服务。

  今年起,北京市试点在城6区建设150家养老驿站,养老驿站建在社区内,旨在服务周边几个社区内的失能失智、独居和高龄虚弱老人,是居家养老最基层的服务提供者,为老年人提供身边服务、床边服务。

  养老服务驿站提供6项基本服务:生活照料、呼叫服务、助餐服务、健康指导、文化娱乐和心理慰藉。有条件的驿站可以开展康复护理、心理咨询、法律咨询等延伸性服务。驿站一般设立10到15张床位,为社区内空巢或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日间托养,实施专业照护,也可为有需求的老人开展短期全托,推介和转送需长期托养的老年人到附近的养老院接受全托服务。

  驿站可同步设置社区护理站,配备相应医务人员,为老年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不具备条件的,依托周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服务。

  养老驿站的所有设施都由政府无偿提供,无偿交给企业和社会组织运营。社区未配套建有养老服务设施的,各区政府应购买、租赁房屋,作为养老驿站使用;社区内有养老设施,却交给其他单位使用的,需收回,无偿交给企业和社会组织使用;现有的托老所或日间照料中心,应改造提升为驿站;在企事业单位职工居住集中的社区,鼓励单位拿出设施,为本单位职工养老。

  “困境儿童”主要是指重病、重残、流浪儿童,“困境家庭儿童”是指父母没有抚养能力、重残重病、被强制戒毒或长期服刑在押、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无法抚养等家庭的儿童。统称为困境儿童。

  权威回应

  托老所为什么经营不下去?

  对话人: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是“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的功能升级改造版。但是,近日媒体调查发现:4000家日托所已经关了三分之二。有的日托所常年没有老人光顾,只能关门大吉;有的托老所干脆变成了养老院,没有起到为周边老人服务的作用。

  针对于此,北京市民政局副局长李红兵回应说,主要是两方面问题:费用高;经营单位不专业。“以前的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多交由居委会运营。居委会不是法人单位,也根本忙不过来。今后,养老服务驿站全部由有法人或具有法人资质的专业团队连锁运营”。

  李红兵表示,土地费用、房屋租金居高不下,导致托老所、日间照料中心的收费高,最终都只能转嫁给获取服务的老人。这次《意见》明确提出,社区养老服务驿站承接的是“社会基本服务功能”,由区政府无偿提供服务场所和设备,交给社会单位低偿运营。此举会大幅降低养老驿站的服务成本,降低服务价格,受益的是社区老人。

  其次,托老所和日间照料中心一直没有专业的运营者,大多由居委会负责管理。今后,养老服务驿站将成批量地交由几家具有“养老服务品牌效应”的养老集团经营。这种连锁经营,提供的是集成服务,比如由中央厨房供应多家驿站的老年餐,省去了各托老所自配厨房的建设投入,这种集成服务不仅可以降低运营成本,更能保障服务质量。

  记者调查

  托老所每天费用百余元

  北京晨报记者调查发现,目前本市托老所的费用是每天100元到150元,包括床位费和一顿午餐。

  有托老所负责人表示,“目前的托老所与现实需求不太相符。”日间托老所的概念最早来自美国等海外国家,主要承担老人的社交和活动功能。但由于国外的老人住得分散,很多人愿意白天到托老所聚会。但是,北京人口密度高,老人们低头不见抬头见,再加上现有的日间托老所不具备完善的服务功能,使得自理的老人在托老所反而无聊单调,失能老人因为儿女工作繁忙、住所没有电梯、天气原因不具备每天往返的条件,最终造成了日间托老所的空转。

  也有人口专家表示,其实北京很需要托老所。其运行现状不好主要是因为没有准确的人群定位和保证服务内容的政府支持。日间托老所应以半自理老人为目标群体,需提供康复服务、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等功能,而不仅仅是让老人看看电视、聊聊天。但要想保证服务质量,就要有专业服务人员和较大的成本支出,小型养老商很难负担,需要政府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

  历时半年多的国家药品价格谈判一直受到社会各方广泛关注,最终的谈判结果也获得了各方的认可,相关药品的价格已与我国周边国家和地区趋同,乃至接近全球最低价。国家谈判价格的落地还需哪些相关政策的跟进?国家药价谈判在取得初步经验后下一步还将有哪些动作?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及相关专家。

  新品种谈判将继续

  专利药品和独家生产药品缺乏市场竞争,价格偏高,历来是社会各界关注的话题,在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过程中,采取统一谈判的方式把价格降至合理区间的呼声一直都有,也是国际通行的做法。

  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部门负责人介绍,去年10月,国务院批准16个部委(局)建立部门协调机制,组织开展首批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工作;根据我国重大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治的用药需求,组织专家充分论证,遴选价格高、疾病负担重、患者受益明显的治疗乙肝、肺癌、多发性骨髓瘤等专利药品作为谈判试点药品。

  去年11月,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正式启动,谈判团队按照“一药一策”的思路,注重发挥部门政策合力,研究细化每种药品的谈判流程和策略。

  根据此前公布的消息,国家药价谈判试点涉及3种疾病的5个药品,除此次公布谈判结果的药品外,还包括治疗多发性骨髓瘤的来那度胺、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厄洛替尼,为何此次不见另外两种药品?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非小细胞肺癌治疗用药的国家谈判,一开始就制定了三选二的竞争规则,此次公布谈判结果的是价格更为优惠的两种药品;而来那度胺的国家价格谈判仍在进行中。

  “很多企业对国家谈判表现出了积极的态度”。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在做好已谈判药品采购和使用工作的同时,相关部门将根据我国重大公共卫生和疾病防治的用药需求,确定新的国家谈判品种、制订工作方案,在提请部际联席会议批准通过后,开展今年的国家药品价格谈判。

  据了解,为确保谈判过程规范公正,在此次国家药品价格谈判试点中,监督小组按照公开透明、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廉洁自律的原则,充分履行谈判监督职责,对谈判全程进行录音录像。有专家表示,此次国家谈判试点可能会成为下一步省级谈判、区域联合谈判的样板,而获得授权的省级谈判或区域联合谈判,也可能会上升为国家谈判的结果。此外,对于中成药独家品种,很可能不会采取统一的国家谈判,而是以省际跨区域联合谈判采购的形式开展试点。

  不得“二次议价”

  国家卫生计生委已经明确,各省级药品采购机构要在6月底前,在省级采购平台上挂网公布谈判结果,由医疗机构结合实际诊疗需求,实行以省(区、市)为单位的集中挂网直接采购。国家卫生计生委同时明确,在2016年~2017年的采购周期内,各地不再另行组织谈判议价,按照国家谈判价格直接采购。这也规避了参与谈判的企业对各地“二次议价”的担心。

  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鼓励各地优先采购和使用谈判药品,允许患者凭处方在社会药店购买药品。由于涉及两种抗癌靶向药物,各地要在谈判药品的临床使用中进一步细化相关措施,建立患者筛选登记注册制度,加强患者管理、规范临床路径,推动医疗机构临床检验检测结果互认,合理确定适应病症。

  对于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的谈判药品实行单独核算统计用药数量和金额占比,该负责人表示,由于专利药品普遍价格昂贵、未全面纳入医保报销范围,很多患者在医院外购药,药品采购部门无法获得药品的真实用量,无法实现量价挂钩也给谈判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单独统计核算用药数量和金额占比,以省(区、市)为单位定期报国家药管平台汇总,可以掌握药品的真实用量,也在一定程度上鼓励了谈判药品进入医院。”

  何时进医保各地自己定

  谈判结果如何与医保政策相衔接,是企业和患者都十分关注的问题。在7部委联合下发的通知中,并没有将谈判药品直接纳入国家医保目录,而是要求各地“完善医保支付范围管理办法,做好国家药品谈判试点与医保支付政策衔接”。

  据了解,医保管理部门对此的解释是,医保目录的调整需要依照既定的遴选程序,不宜临时增改,但会在目录调整时优先考虑纳入谈判药品。实际上,在国家谈判之前,全国已有十几个省(区、市)将相关谈判药品纳入城镇职工医保、新农合、大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障)等不同医保类型的合规费用范围。

  国家卫生计生委有关部门负责人指出,本次谈判结果与医保的衔接,也将以各省调整为主,将挂网采购时间定在6月底之前,即是为了给各地调整医保政策留出时间。具体而言将分为3种形式,已经将谈判药品纳入当地相关医保范围的地区,要进一步巩固完善医保制度和支付方式;尚未确定相关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的地区,要及时做好与相关医保政策的衔接,抓紧对谈判药品进行重点评审,尽快确定不同形式的医疗保险合规费用范围;确有困难的地区,可从纳入大病保险(重大疾病保障)起步。

  对此,中国药科大学国际医药商学院副院长常峰表示,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有专门的遴选程序和原则,还要对基金压力进行测算,纳入国家目录需要一定的时间,地方因地制宜加快衔接,更能使谈判结果早日惠民。世界各国都有不同形式的药品价格谈判,我国面临的形势更为复杂,谈判难度也更大;一次改革不可能解决所有问题,但此次谈判结果肯定会在相关领域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有关专家和参与谈判的企业方面均表示,通过价格谈判将创新药品纳入国家医保体系是国际通行做法,这一举措可以为患者提供更可负担的、高质量的创新药品,从而最终改善患者预后。其将积极配合政府的后续工作,期待谈判结果能够尽快与医保制度衔接,让患者从中获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