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专家介绍:李业芹,惠城开荒保洁13825404095教育硕士,日照市委党校管理学教研室教授。研究领域:生态文明建设、乡村绿色发展、乡村养老,从事相关领域的教学与研究。近两年农村养老领域的研究成果:1.农村养老服务发展研究(全省党校系统课题,2004年9月结项);2.农村互助养老问题的调研与思考(山东省党校报,2004年1月);3.打通难点与堵点,推进农村互助养老可持续发展(日照日报,2004年7月份);4.农村互助养老发展研究—以日照市为例(全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2023年);5.构建供需平衡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研究(全省民政政策理论研究课题,2024年)。
问:什么是普惠性养老机构?
答:我省在全国率先出台的《山东省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与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普惠性养老机构的认定条件、认定程序、收费标准、扶持政策、监督管理等。普惠性养老机构,是指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办理注册登记,符合认定条件规定的情形,自愿申报并经当地民政部门认定且向社会公布的养老机构。这些机构通常提供付费可享有、价格可承受、质量有保障、服务可持续的普惠性养老服务,旨在满足广大老年人的养老需求,尤其是中低收入老年人的养老需求。目前,市民政局与市发展改革委正在有序组织开展全市各区县第一批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工作,为我市普惠性养老服务供给打好坚实基础。
问:互助养老模式对发展农村养老服务有怎样的作用?
答:农村家庭已经并正在发生着深刻变化。受农村养老机构与服务覆盖不足、老年人故土难离情结等现实因素影响,单纯依靠家庭养老或机构养老,难以完全保障农村老年人生活。互助养老模式成为发展农村养老服务的重要途径。五莲县洪凝街道红泥崖村是我市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典型。从2016年开始,该村按照“邻里互助、居家养老、多元投入、脱贫解困”的思路,通过建设互助养老幸福院,不断扩大服务对象、拓展服务内容、升级服务手段,探索出一条农村养老新路子,解决了农村高龄、孤寡、留守老年人养老的后顾之忧。互助养老模式不仅适应农村养老的现实需要,能够有效破解“养老”与“解困”难题,也满足农村老年人吃饭休息、文化娱乐、人际交往、精神慰藉等多层次、多样化的生活需求,能够大大提升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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