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与居家养老服务分类 Classification of home- and community-based care services for older adults
国家标准项目 制定 推荐性
国家标准计划《社区与居家养老服务分类》由 TC315(全国社会福利服务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惠州保洁13825404095主管部门为民政部。
主要起草单位 东南大学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江苏省城镇化和城乡规划研究中心 、南京市秦淮区民政局 、南京市建邺区民政局 、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 、沈阳市于洪区民政局 、南京江北新区普斯康健养老服务中心 、上海爱照护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朗诗常青藤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扬州大学 。
目录
基础信息
制修订
制定
项目周期
18个月
申报日期
2024-09-02
公示开始日期
2024-12-03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1-02
03 社会学、服务、公司(企业)的组织和管理、行政、运输
标准类别
其他
国际标准分类号
03.080.99
03.080 服务
03.080.99 其他服务
起草单位
东南大学
江苏省城镇化和城乡规划研究中心
南京市建邺区民政局
沈阳市于洪区民政局
上海爱照护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扬州大学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南京市秦淮区民政局
广州市越秀区民政局
南京江北新区普斯康健养老服务中心
朗诗常青藤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目的意义
1 背景与目的 根据联合国标准,老龄化率(65岁以上老年人占比)达到7%时为老龄化社会,达到14%时则为深度老龄化社会。
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后,所有国家都可能会陷入养老服务难以为继的困局。
首先,财政税收、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等与巨额养老成本之间极易失衡,维系老年人健康生活的同时必须大力减少照护负担和养老成本。
其次,由于老年人多伴有各种疾病,养老服务必须与医疗服务统筹兼顾。
最后,由于年轻劳动力越来越少,照顾老年人的专业服务资源将严重不足,此时必须充分挖掘社区邻里的潜在资源来开展非正式服务。
2021年末,我国65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超过了2亿(老龄化率达14.2%,抚养比达20.8%),正式跨入了深度老龄化国家行列。
在此关键时期,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完善我国的养老服务体系是事关所有国人的大事。
而养老服务的合理分类正是构建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基础。
新中国70多年来,尤其是近年来的养老实践中,各类养老服务、多种社区与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类型不断涌现并逐步完善,取得了不菲的成绩。
与此同时,居家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的个性化和多样性以及涉及医疗问题所导致的复杂性、自上而下规划建设的社区与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与老年人日常生活需求之间存在的错配、资源有限的养老服务机构的生存困难等问题依旧存在。
因此,本标准编写目的在于:从不同的维度对社区与居家养老服务进行合理的梳理和分类,旨在为政府通过合适的顶层设计来规范养老服务市场、改善养老企业的运营环境提供技术支撑。
2 标准编制的意义 1) 全面贯彻政策文件的必然要求 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中指出:建设与人口老龄化进程相适应的老龄事业和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任务更加艰巨繁重。
民政部联合国家发改委印发的《“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提出,全要素构建养老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养老服务分类发展、分类管理机制。
由于目前现有的各类社区与居家养老服务多由自下而上的方式产生,不仅常常由于在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提供方式、服务类型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别而难以受到政府的有效管控,而且社会各界在养老实践中也常因对养老服务名称和内涵的不同解读而产生各种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
因此,只有先按照一定的标准来整理社区与居家养老服务,使之更容易理解、识别和比较,为建立健全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提供技术支撑,才能全面贯彻落实政策要求。
2) 推动养老服务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客观需要 养老服务行业的发展离不开以养老需求为导向。
当前养老服务行业竞争非常激烈,许多提供养老服务的企业在运营上存在困难。
部分原因在于,一些企业对各类养老服务的内涵和价值存在认识上的片面或不足,导致所提供的养老服务难以吸引广大老人,而另一方面,许多老年人急需的养老服务却长期以来无人问津,养老服务与实际养老需求之间的脱节现象依然存在,需要从技术层面进行规范和引导。
为此科学合理的养老服务分类标准可以帮助相关企业通过开发受市场欢迎的养老服务产品来规避不必要的行业竞争,并通过提高服务质量来稳步提高运营水平,进而促进企业乃至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3) 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的重要保障 《“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提出了通过全要素构建养老服务体系来覆盖不同身心状况、不同经济能力、不同居住场所的广大老年人的具体要求。
由于不同老人所需要的养老服务林林总总、千差万别,只有从不同的维度对养老服务做出科学的分类以及明确的规定,才能做到有针对性地应对量大面广的各类老年人,进而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3 标准编制的紧迫性 根据2017年民政部、国家标准委在共同组织制定的《养老服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养老服务分类标准属于养老服务方面的通用基础标准,可供其它标准普遍使用、具有广泛的指导意义。
但目前我国还没有养老服务分类的相关标准,亟需制定以填补养老服务标准体系中存在的空白。
4 预期的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 本标准从不同维度对养老服务进行了合理分类,旨在帮助政府通过有效的顶层设计来实现老龄化社会中养老服务的可持续提供。
例如,本标准提出的面向“虚弱老年人”的“失能预防和生活支援服务”一体化提供模式,在保障老人健康生活的同时可有效减少照护负担和保险成本,从而有助于实现政府、社会、家庭、个人的多方共赢。
再如,本标准总结的“家庭、亲朋、保险、政府”的四种资金来源与“正式服务、非正式服务”的两种服务类型,既有助于明确政府与市场的分界,也有助于推进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之间的协同,还有助于衔接与社会保障相关的各项法规标准。
还有,本标准提出的“服务建设模式”以养老服务圈为基本建设范围,一方面可以向老年人及时提供所需的服务组合,另一方面还可通过圈内养老服务需求测算和供需平衡分析来强化政府规划与管理职能,从而引导企业发展方向。
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
本标准从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资金来源、服务类型、服务场所、长期入住养老设施、服务创新、建设模式这9个维度规定了养老服务的分类、编码方法和分类代码。 第三章“术语和定义”对相关术语进行了定义。 第四章“分类”说明了分类目标、分类原则、分类方法和分类依据。 第五章“编码方法”说明了编码规则和代码结构。 第六章“分类代码表”说明了9个维度的养老服务分类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