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阳节将至。安享晚年关乎每个老人及其家庭的福祉,家政服务13825404095在我国居家养老是绝大多数老人的现实选择。近年来,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越来越多,但由于养老需求日益多元化、机构服务质量参差不齐等因素,这类行业仍存在风险和痛点,困扰着不少老人和家庭。
选择居家养老的部分老年人因失能或半失能,在饮食、起居等方面需予以着重照顾,对服务人员的专业素养及耐心程度要求较高。但有些服务人员在护理过程中缺乏耐心和关爱,以辱骂、推搡甚至采取侮辱等方式迫使他们服从看护要求,严重损害老年人合法权益。在一起刑事案件中,被告人梁某在担任保姆看护患有阿尔茨海默病的刘老太期间,多次殴打、辱骂老人,致其身体多处软组织损伤,最终被法院认定构成虐待被看护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我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禁止歧视、侮辱、虐待或者遗弃老年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是指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实施虐待。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第一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或其子女基于合同关系,或者以口头约定、志愿性服务的形式,与住家保姆确定了看护关系,保姆有义务在职业要求及道德范围内尽到看管、照料、保护等职责。如果违反上述规定,可能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还有一种情况属于居家护理员在照护老人的过程中存在失职现象,最终酿成惨剧。在一起案件中,小丽由家政公司选派来到雇主家里照护老人,一次陪同外出散步时,老人不慎踩到树坑摔倒,但小丽距离老人较远,未能及时搀扶,后老人因抢救无效去世,老人家属以小丽和家政公司存在过错为由,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根据《死亡记录》中记载的老人死亡原因,判定小丽对老人摔伤具有过错,小丽被判决承担15%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规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由此可知,若老人近亲属发现居家护理员存在过错造成老人人身、财产损害,有权要求服务机构及护理员承担侵权责任。”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法官介绍。
法官提醒,子女或老人近亲属在选择居家养老服务员时,应注意审查提供护理服务机构及其人员的资质情况,关注合同文本,根据老年人情况尽可能细化约定服务内容,提高证据留存意识,以便在发生意外时更好维权。
供图:视觉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