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家政服务1382540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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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10 00:47

市民政局局长  蒋蕴翔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家政服务13825404095我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有关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推进社区居家养老工作情况

养老问题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大民生问题,南京又是全国较早进入深度老龄化的城市。截止2月底,我市60岁以上户籍老人156.8万人,占户籍人口的22%。据统计,我市95%以上老人的首选是养老不离家的社区居家养老。根据这一需求,我市将社区居家作为养老服务发展的主攻方向。2017年被国家民政部、财政部评为第一批“中央财政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5个优秀地区之一;去年5月,全国大城市养老现场会在南京召开;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健康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分别被列入省政府2019年度真抓实干激励项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2019年度全国公共服务质量监测中,我市养老服务满意度得分84.63,位居全国第一。

(一)强化顶层设计,构建社区居家养老立体保障政策。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养老服务工作,成立由韩立明市长任组长的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领导小组,近期又建立市政府分管市长任召集人的养老服务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民政、卫健、人社、药监、财政等部门出台多个配套文件。此外,市人大全面组织、全力推动、全程参与,出台《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报请省人大批准,将于今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坚持规划先行,确保社区居家养老设施刚性到位。

市民政局、规划局编制《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与城市详规衔接,推动养老设施落地。在全国率先提出“两无偿一优先”发展养老设施,2014年以来累计利用政府闲置资源改造养老设施547处,其中改造社区居家养老设施502处。各区开展老旧小区整治和省级宜居示范居住区建设过程中,将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助餐点的配建作为创建加分项。截止2019年底,全市累计建成助餐点929个,实现主城区社区助餐点全覆盖。去年9月,市民政局、财政局、规划资源局出台《南京市居住区公共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占用整改办法(试行)》,推动公共配套养老服务设施落实。

(三)回应多元需求,创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供给方式。

不断创新养老服务举措,满足老年人多元化需求。一是推动医养融合从机构养老向社区居家养老拓展,会同卫健、财政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开展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护理中心建设试点的意见》,推动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护理中心(以下简称“综合护理中心”)具备医疗、养老双资质。2019年底,全市已建成3A级及以上综合护理中心116个,覆盖全市60%的街镇。二是转换思维,推行“家庭养老床位”试点,把养老院的床位“搬”到老人家里,现已建成家庭养老床位5684张,相当于新建了50家中型养老院。三是创新开展“喘息服务”,按照每天150元的标准,每年免费为符合条件的居家重度失能老年人提供15天的“全托”服务,让家属适当喘息。目前已累计为2336名老人及家属提供服务。四是国内率先开展市级层面养老服务时间银行试点,组织志愿者为老年人提供服务并存储服务时间,当年老有需要时可提取时间兑换服务。市政府出台《南京市养老服务时间银行实施方案(试行)》,建立完整的市、区、街镇、社区四级时间银行运行体系,开发全市统一的时间银行信息平台,设立时间银行专项基金等。五是大力发展社会化的养老组织,扶持一批房企、餐饮、国企等企业投身养老。

(四)推动机制创新,显著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质量。

一是完善行业监管。国内率先成立市级养老服务质量指导中心,对养老服务组织的服务质量实施动态监测、综合监管。二是坚持标准引领,制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等级标准”等多个标准,建立了“凡补必评、凡服务必评、凡评必挂钩”养老服务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对标评估。目前,全市评定3A级及以上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721家。三是强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对从事养老护理岗位的大中专毕业生,一次性给予3—5万元“入职补贴”,对工作达年限的养老从业人员,每月给予100—800元“岗位补贴”,并纳入“积分落户”,目前已有95人享受积分落户政策。探索与高校合作开展养老从业人员学历提升教育,2019年第一批35人报名江苏钟山职业技术学院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取得学历后由政府补贴90%学费。

二、存在不足

目前,社区居家养老体系建设总体还处于探索阶段,与老年人及其家庭追求高质量养老品质的需要还有差距:

1.社区养老服务资源依托不足。市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明确,社区40%以上用房“无偿”用于养老服务,但还存在设施“小、旧、偏”等现象。

2.社区居家养老医养融合不深。社区居家养老综合护理中心缺乏政策支持,上门医护服务不多,难以满足失能老人的刚需。

3.社区居家养老专业队伍人才短缺。目前居家养老行业的工资待遇不高,很难留住专业性人才。据统计,一线养老管理者在同一个单位工作的年限平均为2年左右。

4.社会资本参与不够。因前期投入大、运营难、回收成本周期长,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服务的顾虑较多,社会资本活力未充分释放。

三、下一步打算

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十九大提出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构建养老、孝老、敬老政策体系和社会环境,推进医养结合,加快老龄事业和产业发展”要求,继续强化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性地位,健全医养康养服务体系,提升养老服务满意度,推动南京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

(一)聚焦政策落实,保障养老服务设施供给。

养老服务设施是养老服务的空间载体,是做好养老服务的基础和前提。一是严格落实《南京市居住区公共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占用整改办法(试行)》,对落实不到位的区,按规定上缴统筹基金并督促整改到位。民政部门作为规委会成员单位,将积极参与规划的审核、设施的验收与移交,确保养老服务用途。二是修编《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规划(2021-2035)》,完善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确保每个社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到位。

(二)聚焦突出问题,推进医养融合深入发展。

医养融合是老年人关注的重点,是促进养老服务专业化发展的关键和核心。一是街镇综合护理中心全覆盖。提高补贴标准,调整考核指标,补齐40个街镇综合护理中心短板。今年至少新增20个综合护理中心。二是打造嵌入式养老综合服务中心。3年内打造100个集生活照护、机构康养、日间照料于一体的街镇养老服务综合体,实现居家、社区、机构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三是挖掘医疗资源。鼓励有空余床位的社区医疗卫生机构通过自行主办、与养老机构联办、委托社会力量开办等多种形式,提供养老服务,实现“医中养”。四是推动出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切实减轻老人及其家属的经济负担,为深度医养融合提供有力支撑。

(三)聚焦质量提升,打造专业人才队伍。

人才队伍是养老服务的直接提供者,对提升养老服务质量起决定性作用。一是按照国家、省统一的养老护理员等级认定标准,引导我市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企业和第三方职业技能评价机构开展护理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二是常态化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2020年分级分类培训养老护理员、营养师、康复师、安全员、社工师等从业人员不少于4500人。三是统筹现有资源,探索普通高校、职业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与养老服务机构协同培养培训模式,设立一批养老服务实训基地。

(四)聚焦放管服改革,推进社会力量参与。

社会力量是养老服务供给的重要主体,只有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养老服务,才能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的养老需求。一是大力发展时间银行服务,缓解养老服务主体不足,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良好氛围。今年9月底前,全面建成政府主导、统一权威、通存通兑的养老服务时间银行体系。二是出台《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配套政策,优化补贴奖补方式,完善资金管理办法,加快养老资金拨付进度。三是鼓励和支持品牌养老服务组织连锁发展。今年每个区至少培育1家在全市有10个以上站点的品牌养老服务组织,连锁总数力争超过300个。四是指导栖霞区、秦淮区做好省第二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创新改革试点工作。

(五)聚焦部门联动,推进构建综合监管体系。

加强综合监管是实现养老服务精准到位、精准施策的根本保证。一是进一步完善养老服务信息系统,做好与公安、卫健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拓展系统功能,强化养老服务过程、补贴、安全等方面的信息监管。二是加强养老服务诚信监管和执法检查。全面落实《江苏省养老服务市场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管理实施办法》,建立覆盖养老企业、服务单位和从业人员的信用管理体系。健全养老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三是建立养老服务联合监管机制。加强与卫健、市场监管、建委、消防救援等部门的执法联动,制定对养老服务联合督查办法,规范监管流程、监管内容,加大对养老服务违规行为的查处惩戒力度。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