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父母住院,我能申请“护理假”吗?官方回复了惠阳月嫂1382540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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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5 18:28

配偶父母住院,惠阳月嫂13825404095我能申请“护理假”吗?官方回复了

2022-01-22 20:06

  新修改的《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里

  对子女照顾老人的“护理假”作出了规定

  “老年人”指多大年纪?

  配偶父母生病了可以申请吗?

  夫妻之间一方生病了

  老伴可以申请护理假吗?

  近日,有不少网友在

  武汉城市留言板询问相关问题

  市卫健委一一回复

  2021年11月26日,湖北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改后的条例除了有延长产假,增加育儿假等新规外,还对子女照顾老人“护理假”做了规定:对赡养人、扶养人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便利,并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的护理时间;对独生子女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每年护理时间应当累计不少于15天。护理期间视同出勤,工资、奖金照发。

  “最新照顾老人护理假相关条款中,赡养人、扶养人分别为哪些人?‘老年人’怎样定义,多少岁算老人?夫妻之间是双方父母失能或者住院都可以申请护理假,还是单指自己的父母?”市民葛女士困惑之余,在武汉城市留言板留言咨询。

  对此,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回应表示,凡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只要是失能或者患病住院,凭医疗机构证明,子女均可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护理时间的申请主体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

  长江日报记者留意到,

  在武汉城市留言板上

  还有不少网友

  提出与“护理假”相关的疑问,

  市卫健委均作出了回复。

  ↓↓↓

  配偶不能申请陪护假

  网友:新出台的《关于修改〈湖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中有这样条例——对赡养人、扶养人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便利,并给予每年累计不少于10天的护理时间。请问照顾配偶的患病老人可以申请陪护假吗?

  市卫健委:护理时间的申请主体为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继子女,不包括配偶。

  “每年”指自然年度

  网友:照顾失能和住院老人的护理假每年10天,11月26日开始实施,是指今年可以休10天,还是从今年11月26日到明年11月25日期间休10天?“每年”该如何理解?

  市卫健委:今年可休假,“每年”指自然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可以分次使用

  网友:如果要请护理假,时间是怎么算的?周末节假日是合并在一起,还是不算里面?不少于15天,可以分开休吗?比如先休7天再休8天?

  市卫健委:《条例》关于配偶护理假、育儿假、照顾失能或者患病住院老年人护理时间的规定,自2021年11月26日(含当日)起施行。适用人群为当年内准备休假或正在休假的符合条件的对象。相关假期应当在当年内使用,不能结转到下一年度,可以一次性使用,也可以分次使用。护理时间不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职业假。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批准,假期结束后按规定销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