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识“艾梅乙”,反对家庭暴力,营造无歧视的医疗环境家政服务1382540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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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12-31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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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梅乙”是什么呢?

“艾梅乙”是艾滋病、梅毒、乙肝这三种传染性疾病的简称。艾滋病是由于感染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家政服务13825404095导致免疫功能丧失;梅毒是由梅毒螺旋体引起的系统性慢性性传播疾病;乙肝则是由乙型肝炎病毒(HBV)引起的传染性肝病。它们都可以通过血液、性接触以及母婴传播途径传播。

如何预防和降低“艾梅乙”母婴传播呢?

1.艾滋病:孕妇应进行规范的抗病毒治疗,接受安全助产,进行合理的喂养,可大大降低母婴传播。

2.梅毒:孕妇应尽早接受梅毒规范化治疗,定期复查;婴儿出生时接受预防性青霉素治疗,可以阻断母婴传播。

3.乙肝:病毒载量较高或乙肝e抗原阳性的孕妇,可服用抗病毒药物,乙肝病毒携带孕产妇所生新生儿出生后12小时内尽早接种乙肝免疫球蛋白和首针乙肝疫苗,是预防母婴传播的有效途径。

“艾梅乙”感染者面临着家庭暴力和医疗歧视的风险。在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工作中,营造无歧视的医疗环境,为感染者提供合法权益保障,能够有效减少“艾梅乙”的母婴传播,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

何为“艾梅乙”医疗歧视?

“艾、梅、乙”医疗歧视是指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因偏见和排斥等原因不公平对待“艾、梅、乙”感染孕产妇和儿童的行为。

拒绝“艾梅乙”歧视,营造无歧视医疗环境的措施有哪些?

为保障感染者权益,积极推进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要求,我们郑重发出倡议:

1.不得拒绝或推诿为“艾梅乙”感染者提供医疗服务;

2.在不接触就诊者血液、体液的普通诊疗过程中,对所有就诊者一视同仁,不得针对“艾梅乙”感染者进行不必要的过度防护;

3.尊重“艾梅乙”感染者的生育决策权,如无医学指征或不宜生育者,不得任意建议其终止妊娠;

4.不得将感染孕产妇和儿童就诊顺序故意排在最后。

如何规范服务行为,重视感染者隐私保护?

医院医务人员在为“艾梅乙”感染孕产妇和儿童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应尊重他们的合法权利,注意隐私保护、知情同意和避免歧视。

家庭暴力是什么?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遇到家庭暴力时,如何应对?

1.及时拨打“110”报警。

2.收集证据(报警及医疗记录、伤情照片、录音录像等)。

3.保护自己,大声呼救;可求助12338妇女维权热线、民政、社工服务站。

4.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受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禁止施暴者继续进行家庭暴力;如果构成犯罪,如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5.重视第一次暴力事件,绝不示弱,明确告诉施暴者,你的人身权利不容侵犯。

6.敢于向外界求助,说出自己的经历,必要时寻求心理医生、亲友或者相关部门帮助。

珍爱生命,珍惜权利,消除艾梅乙母婴传播,勇敢向家庭暴力说“不”!

医疗机构作为社会服务的重要机构,承担着诊治病人的职责,同时也有主动参与防范和治理家庭暴力的义务,为受害者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作者:谢燕红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发热门诊 主管护师

江秀敏 福建省妇幼保健院 护理部 主任护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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