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居室保洁规范(5页)惠阳保姆1382540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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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1-09 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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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DB14 山 西 省 地 方 标 准 DB14/T **** —2020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居室保洁规范 2020 - ** - ** 发布 2020 - ** - ** 山 西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发 布 目 次 前言 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基本要求 1 5 保洁人员 1 6 保洁内容及流程 1 7 评价与改进 2 I 前 言 本标准依据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山西省民政厅提出并监督实施。 本标准由山西省民政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由太谷县夕阳红疗养院起草。 主要起草人 : 马浩波、席海源、席朝慧、童媛媛 II 集中供养特困人员居室保洁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养老机构承担政府购买服务集中供养特困老人时居室保洁的术语和定义、基本 要求、保洁人员、保洁内容及流程、评价与改进。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养老机构为集中供应的特困人员依据财政标准提供居室保洁服务。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29353 养老机构基本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3.1 特困人员 本标准是指集中提供养老服务的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 养扶养义务人,但其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 4 基本要求 4.1 应在政策供养标准给出的范围内,尽可能地为特困人员提供优质、清洁的居住环境。 4.2 应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负责,高度自觉。 4.3 应明确清扫区域、清洁流程和时间,清洁时应从上到下,从里到外,环形清理,宜在每日上午特 困人员起床后定时清扫居住房间,并在当日适时维护两次以上。 4.4 应分类管理,清理居室和卫生间的清洁工具及用品,均各有醒目的标识,分类放置,不可混用, 定期消毒。 5 保洁人员 5.1 应进行统一培训,熟练掌握保洁技能、流程和物品管理,并经养老机构能力确认。 5.2 工作态度端正,积极主动、热情礼貌、待人诚恳,与特困人员沟通时亲切、温和、语速适当,宜 使用普通话,也可用特困人员同种方言进行交流。 5.3 应定时洗澡、洗头、剪指甲,衣服、鞋袜应及时更换,工作期间不浓妆艳抹,保持整洁大方的仪 容。 1 5.4 工作期间,宜统一着装,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