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家政服务13825404095实现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健全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行动计划的通知》(蚌政办〔2018〕35号)、《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实施意见的通知》(蚌政办〔2016〕33号)和《蚌埠市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蚌政办秘〔2020〕1号)等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关于加强老龄工作、推进养老服务产业改革创新与发展等一系列决策部署,以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为主线,着力加强政府扶持力度,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努力创新服务模式,丰富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品质,推动社会养老服务均等化进程,满足老年人在家或社区享受养老服务愿望。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通过设施建设、平台搭建和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支持、引导社会力量进入,打造多元化服务格局,有效提升养老服务供给能力。
(二)坚持政策创新,先行先试。充分发挥试点引领作用,探索符合市场发展规律的政策模式及推进路径,有效提升政策和机制的保障能力。
(三)坚持重点突出,因地制宜。充分发挥试点优势,重点打造软环境、发展软实力,充分利用区域特点,因地制宜进行实践探索,创造地方特色和发展模式。
三、工作目标
通过本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创建,力争打造适度普惠、服务精准、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竞争充分、充满活力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格局;建立和完善一套保障有力、覆盖全面、老年人普遍认可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模式与政策保障体系。
四、试点范围
城镇、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探索区域。
五、试点工作任务
(一)建立特殊和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制度
1.开展低收入、计生特困家庭、失能失智等特殊和困难老年人筛查摸底工作,掌握特殊和困难老年人基本情况。
2.完善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进一步完善高龄津贴制度,积极探索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特困老年人护理保险制度。
3.实施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老年人能力评估、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居家养老服务、空巢老人探视等服务项目,满足不同层次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二)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1.以构建养老服务多元供给体系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并落实各项鼓励政策,在土地、融资、税费、补贴等方面给予支持。
2.培育和引导社会专业养老服务组织、家政服务企业等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鼓励发展具备全托、日托、上门服务等综合功能的社区养老机构。
3.探索实施区域性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整体打包社会化运营,形成规模效应。对交由社会机构运营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点发放运营补贴。
4.通过招商引资、政策扶持、引导实力雄厚的企业投资养老服务业。
(三)推进智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1.开展全县老年人总体情况的普遍筛查和老年人服务需求的调查摸底,通过“互联网+”、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手段,掌握老年人的基本情况和养老服务需求,形成系统的、全面的分析报告并建立数据库。
2.依托蚌埠市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整合居家、社区、机构等各类为老服务资源,逐步建立养老服务(产品)供应商数据库。
3.实施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完成全年建设一个智慧养老社区的目标任务。智慧养老社区依托具备供需链接功能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和智能终端设备,提高服务转介效率,为居家老年人提供方便可及的助餐、助医等服务,为社区老年人建立数字化健康档案库、提供慢性病管理。
4.探索智慧健康养老服务新业态,推动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运用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创新发展居家健康养老、生活照护、养老机构信息化服务等健康养老服务模式。
(四)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建立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基本实现“培训有补贴、入职有政策、收入有保障”的目标。
2.实施养老服务专业人才培养工程,培训养老管理、护理及家庭护理人员300人次。
3.完善养老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扶持政策,将现有企业人才培育政策延伸到养老服务领域,建立健全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入职补贴、稳岗补贴、志愿服务补贴及人才引进政策,支持开展养老服务人员培训。
4.通过宣传发动、组织招募等方式,发展为老服务志愿者组织,推动形成志愿者服务常态化,鼓励老年人开展自助互助养老活动。
(五)促进医养融合发展
1.推行居家“医养结合”服务,社区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与辖区老年人签订医疗服务协议。到2020年,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到80%以上。重点为慢性病、高龄、失能半失能等老年群体提供签约式服务。
2.150张以上床位的养老机构、入住50人以上的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设立医务室或护理站。
3.推进各类养老机构与各级医疗机构建立协议合作关系,2020年底前,全县医养签约率达到100%。
4.建立1个医养结合示范项目、2个社区(村)医养结合示范中心。
5.逐步建立护理保险制度,提高老年人照护支付能力。
(六)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
1.建立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评估制度,形成科学规范的指标衡量体系。评估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家庭经济状况、养老服务需求等,为居家养老服务、医养结合等工作奠定基础。
2.扎实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相关情况纳入信息平台,实现全过程监管,并与养老服务机构和服务人员的考核评级等挂钩。
3.培育和发展第三方监管机构和组织,成立养老服务业行业发展协会,培养一批专业的评估人员,满足养老服务评估工作的需求。
4.基本形成需求评估、设施建设、管理服务、质量监管等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体系。
(七)加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有效供给
1.按照就近就便、功能配套的原则,根据区域性老年人口分布情况,编制养老设施专项规划,合理确定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服务半径,满足更多老年人的服务需求。
2.进一步完善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具体操作办法,按照《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蚌埠市构建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2018—2020)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落实相关服务设施配建标准,按照养老设施专项规划,落实新建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3.将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对各乡镇人民政府的考核内容,推动实现到2020年底老城区和已建成住宅小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配建等方式完成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置的目标。支持有条件的农村社区建设标准化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站。
4.加强政策扶持,对于合理利用社区现有的设施和资源,开展养老服务的,给予每张床位一次性建设补贴1000元,每人每月120—360元的运营补贴。
(八)发展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
1.充分发挥基层自治组织、基层老年协会作用,引导制定村规民约,指导子女与老人签订赡养协议,与养老机构签订委托照护协议,开展农村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等互助式养老服务模式。
2.推动农村敬老院全面转型升级,设立8个区域性特困供养机构,实行跨乡镇集中供养,逐步提供居家社区养老服务。
3.到2020年,为全县内失能、半失能特困供养人员提供养老、医疗、护理一站式服务,集中供养率达到50%,重点解决贫困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问题,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4.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到2020年,农村敬老院社会化开放率不低于70%,管理和运营体制基本完善。
5.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专业的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组织及志愿者,定时上门对老人进行探视、走访、慰问,建立关爱留守老年人台账,提供各种养老服务。
6.推进乡村老年服务中心建设,建设3个乡镇养老服务中心、2个社区养老服务中心,8个村级养老服务站,打造15~20分钟服务圈,逐步实现全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全覆盖。
六、试点工作年度安排
1.成立县养老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明确试点工作任务和序时安排,全面铺开改革试点工作;
2.通过开展项目,培育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组织发展,推进农村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建立农村老年人关爱机制,实施全县留守老人关爱行动,对全县留守老人开展一次全面排查,落实登记联系人、签订赡养协议和走访探视等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做到全县留守老人关爱服务全覆盖;
3.实施低收入老年人居家养老服务,发放高龄津贴和低收入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启动落实城乡特困供养人员护理保险项目;
4.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推进农村敬老院社会化开放工作,开放率不低于70%,农村敬老院管理和运营体制基本完善;
5.依托蚌埠市养老信息服务中心和养老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工作;
6.启动实施养老专业人才培训计划,落实养老行业人才队伍建设扶持政策,发放岗位技能培训补贴、入职补贴、稳岗补贴、志愿服务补贴等;
7.加强特困人员养护能力建设,完成建设五河县特困人员养护院、沱湖乡特困人员养护中心、头铺镇八岔村特困人员养护院等3所特困人员养护中心的任务;
8.持续开展养老服务质量建设专项行动;
9.全县养老护理型床位不低于400张;
10. 实施家庭适老化改造,全县共改造100户,其中城关镇35户、其他13个乡镇各5户;
11.打造大新镇、申集镇、武桥镇等3个乡镇示范养老中心,龙河社区、吴家嘴社区、大新镇沟北村、申集镇南欧村、武桥镇郑庄村、武桥村、双忠庙镇訾湖村、小溪镇藕塘村、头铺镇八岔村、朱顶镇三塘村等10个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示范点;
12.建成龙河和吴家嘴2所社区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培养一家实力雄厚的养老服务公司成为社区和居家养老龙头企业;
13.社区和居家“医养结合”工作制度基本完善,社区(村)慢性病老年人签约率达50%以上,失能半失能老年人健康管理率达90%以上;
14.全面总结居家和社区养老改革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为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提供可复制的经验,基本形成政府保障有力、社会参与积极,功能完善、规模适度、服务优良、覆盖城乡的新型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体系,逐步满足老年群体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
附件:1.五河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领导
小组组成人员
2.五河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具体任务
分解表
附件1::
五河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金胜庆 县长
副组长:汤敬胜 副县长,申集镇党委书记
成 员:陈宏政 县政府办主任
俞维安 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刁元军 县公安局副局长
张 淮 县民政局局长
孙立富 县财政局局长
李富兰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张从磊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
郭冲力 县生态环境局局长
朱增新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马运侠 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
沈 光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易 备 县医保局局长
欧明飞 县数据资源局局长
孙新运 城关镇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张淮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主要负责推进领导小组的各项部署,组织、协调、调度日常工作,对工作落实情况和领导小组议定的各项事宜进行督办及通报等。
附件2:
五河县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
具体任务分解表
序 号 工 作 任 务 责任 单位 时限 要求 1 1.负责综合协调等试点工作日常事务,具体负责制定全县试点工作方案 2.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组织社会力量参与 3.牵头组织和指导乡镇开展特殊和困难老年人筛查摸底、老年人能力评估和需求评估、完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等工作 4.协同建立试点经费保障机制和工作督查评估机制 5.指导开展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农村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工作 县民 政 局 2020年10月 2 1.协同民政部门制定中央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具体办法,统筹解决和落实财政等配套资金支持试点工作;协同开展财政资金使用督查评估工作 2.配合民政部门制定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力量参与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医养结合、农村养老服务、养老服务信息平台、长期照护保险制度、标准化建设等财政支持政策及落实扶持资金 县财 政 局 2020年10月 3 1.负责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与医疗卫生服务相结合,推广“家庭医生”协议签订工作 2.协同开展老年人筛查摸底、能力评估和数据录入、失能失智老人家属照护能力培训、建立社区养老服务机构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签约服务等工作 县卫生健康委 2020年10月 4 落实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和扶持政策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0年10月 5 负责推动符合规定的居家老年人医疗、护理和康复服务项目等相关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县医 保局 2020年10月 6 负责做好试点工作与全县服务业发展的衔接工作,负责试点建设类项目的立项审批或备案 县发展改革委 2020年10月 7 负责在规划中落实养老设施专项规划要求,在新建小区规划条件中设定养老服务设施配套要求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乡镇 2020年10月 8 负责协同做好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县市场监管局 2020年10月 9 1.协同做好全县老年人数据库建立工作 2.协同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 3.协调开展居家养老“物联网”应用试点等工作 县数据资源局 2020年10月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