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当月住了6天去世养老院不退费合理吗?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走访、咨询了西安十家养老机构惠州保洁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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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02-21 03:52

  “这家养老院看起来环境不错、设施齐全、收费也合理,惠州保洁13825404095我们可以将老人送来吧?”

  别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提醒你,考察一家养老院能否放心入住?还需要了解养老院是怎么规定退费的。

  老人住了几天住不惯,该咋退费?正式入住了要请假回家几天,该咋退费?预交了费用中途不住了,该咋退费?入住期间老人去世了,该咋退费?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走访和电话联系了西安市内十家养老院,发现这里面的门道可真不少,这些问题你事先都要问清楚。

  案例1:老太太去世院方不退费  “签订协议时明确告知家属了

  2024年12月29日,一位88岁的老太太在西安新城友豪护理院居住期间因心表去世。院方的一项规定让京属觉得很不合理。这项规定写在家属与护理院签订的《协这附则》上,原文是:“老人在护理院去世,当月所有费用一律不退《不含押全),同时收取房间消毒费1000元。”

  家属给护理院的费用是一月一交。就在老太太去世的前一天,家属刚给护理院交了12月24日至2025年1月23日的费用合计4520元。虽逾期交了四五天,但实际上30天的服务期老太太仅享受了6天。家属认为,护理院不退剩下24天的费用,好歹退半个月的吧。但按照院方的说法,协议里明确规定了,签订协议时也明确告知家属有这一项,因此这钱退不了。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日前采访时,护理院的林姓院长表示在同个收费层次下,西安的护理院都是这么规定的。经记者介人,后期护理院退给家属1000元的费用。“相当于把我们交的房间消毒费退回了,我们接受这个结果,但这项规定从始至终对老人这一方都是不友好的。”家属说道。

  案例2:老人1月份回家17天  只退了伙食费和空调费  院方:只有达到“连续15天”才退半个月费用

  另一位女士也向记者反映了她遇到的养老院退费“让人想不通”的事。她家老人住在西安北郊一家养老院,今年1月初家人将老人接回家12天,快到春节时老人再回家5天,算下来1月份有超过15天都是在家里。按理说,回到家的老人不享受养老院的护理服务护理费是不是也该退?但院方只退这十几天的伙食费和空调费。

  这位女士介绍,他们每月交的费用包含床位费、护理费、伙食费,空调费是另交的。而护理院不退的护理费和床位费,占据了人住费用的大头。咨询院方,给出的解释是,入住时签的协议上规定,请假回家超过15天可以退半个月的费用,但这个“15天”必须是连续的,不能累计。

  “老人请假回家了,养老院为我们保留一个床位!不退床位费我们是理解的,但不退护理费就感觉有点不合理。而且,院方总说是依照协议,但当初签协议的时候都是格式合同啊,院方已经规定好了,家属也没有说不的权利啊。”

  记者探访

  当下的养老机构普遍实行的是预收费制度,即机构提前向老年人或者家属收取一定额度的费用,承诺在一定时间内按照协议约定提供养老服务。那么,西安新城友豪护理院林姓院长说的同一收费等级下,老人去世,养老机构不退服务费的规定是广泛存在的吗?对于退费,市场上的养老机构都是怎么规定的?近日,记者随机联系了西安10家养老机构,并实地走访了其中5家。

  在未表明身份的前提下,记者向各家养老机构介绍的需要入住的老人为一名男性、今年85岁,2024年冬季因高血压引发脑梗,术后偏瘫在家,无法独立行走,外出需要轮椅,思想意识清醒但说话含糊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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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碑林区瑞泉老年护理院)

  1、西安碑林区瑞泉老年护理院(民办公益性机构):连续请假7天以内不退生活费、护理费

  该护理院位于交大街。许姓负责人告诉前来咨询的记者,护理院的房型大都是两人间,区别在于是否带卫生间。不能自理的老人有护工全天陪护,可以选择不带卫生间的房型少200元。

  护理院收取的服务费分为3个档次,3000~3500元/月、4000~4500元/月、5000~5500元/月,包含生活费、护理费、床位费。夏季的空调费另收,100元/月。冬季的暖气费另收是220元/月。

  新入住的老人有7天的试住期,在此期间评估出老人需要哪些护理。根据护理等级确定每月交的服务费。

  确定试住后,家属需要交一笔3000元的押金,可作为老人紧急生病的医疗保障金使用。试住期结束后老人不住或中途不住的话,根据评估后得出的月费除以30天,算出平均到每一天的费用,住几天算几天的钱,从押金扣除后给家属退还剩余的钱。

  老人继续住的话,就将最初入住的那一天当作服务期的第一天。服务费一个月一交。

  入住期内老人请假回家,连续天数在7天以内不退任何费用,在7天以上退生活费和护理费,因床位要保留不退床位费,另外不退空调费、暖气费。

  若交了当月的服务费但老人退住的话,许姓负责人表示实际住了几天就收几天的费用,将月费平均到每一天,当月无论剩几天院方都退费用。

  如果老人在护理院去世,退费的规定也是剩几天的服务退几天的钱。但有一笔2000元的临终关怀费用,包括穿衣费、房间消毒费等。

  护理院楼下的一楼大厅里,公示有各个护理等级收取的服务费用。仔细看,每项的费用比许姓负责人介绍得高一些,其解释是依据周围的经济情况和居民的承担能力作了一个下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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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雁塔区雁宁老年公寓)

  2、雁塔区雁宁老年公寓(民办公益性机构):当月入住超过半个月,退住不退床位费

  该老年公寓位于月登阁路上。联系上李姓负责人后,其带记者参观了一层的房型,有二人间、三人间,都带着卫生间。公寓一共3层,房型都一样,晚上每一层都有值班人员。

  李姓负责人听了老人的情况后,表示若选取1对6的护理员,住二人间的话,服务费大概在4200元/月,选取1对3的护理员费用在4500元/月。

  对新入住的老人,有一个7天的试住期,费用是100元/天,所有服务都涵盖。试住期结束后,老人继续住的话,根据评估测出老人需要哪个级别的护理,再确定服务费。

  另一名工作人员介绍,服务费分为1200元/月的床位费、900元/月的餐费,余下的是护理费。另外,夏季有3个月的降温费,200元/月。冬季有4个月的采暖费,300元/月。老人用的洗发水、沐浴露、卫生纸等日用品一个季度收费80元。还有5000元的医疗备用金。

  服务费按月交。中途退住的话不满半月床位费按半月收。超过半月按全月收。餐费和护理费,用了几天扣除几天的费用,剩余全额退。

  老人中途请假回家的话,连续3天以上,下次收费时减免请假天数的餐费和护理费,床位费不减。连续3天以内,不退费。请假天数没有上限。

  老人要是在公寓去世,有一个3000元的临终关怀费,包括联系开死亡证明,联系殡葬,遗体清洁擦拭穿衣。当月剩余的服务天数超过15天,不退床位费,未满15天退15天的床位费。护理费和餐费全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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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央区汉城街道综合养老)

  3、未央区汉城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公办事业单位):入住期间请假连续大于3天、小于等于15天不退床位费

  该机构位于朱宏路上。一名肖姓工作人员接待了记者。

  了解老人状况后其表示,如果选择三人间的话,服务费大概在5300元/月左右,包含伙食费、床位费、护理费。冬季取暖费8元/天、夏季空调费10元/天,费用另收。

  如果老人没住过养老院,可以带着来试住一两天,不收费都可以。如果试住一周的话,评估老人需要的护理等级再确定费用。

  正式入住后,有一笔押金,服务费则是按月交。肖姓工作人员拿出了一份服务协议,向记者详细介绍了退费情况:

  老人入住期间请假的话,当月请假连续低于或等于3天并留床,不退费;大于3天小于或等于15天并留床,退请假期间的护理费和伙食费、不退床位费。(肖姓工作人员解释,退到手的护理费、伙食费大概占到服务费的80%)连续超过15天者,不留床,机构通知办理退住手续。

  服务期内老人退住的话,当月入住3天以上,15天以下,按半个月收费;超过15天按一个月收费;低于3天,按实际天数收取费用。

  取暖费和空调费按天收费,无论请假几天不用就退或者下次缴费时进行减免。

  记者看到,对于首月入住的老人退住退费在协议上另有规定。肖姓工作人员说,不一定按照协议,他此前向记者介绍的试住规则双方协商好后也可以实行。

  4、莲湖区青年路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民办公益性机构):没有试住期,当月退住或离世不退费

  该养老服务中心位于立新街上。

  马姓工作人员介绍,目前男性二人间已满员,三人间的话还有两个空床位。听老人的情况,住三人间,一个月收取的服务费大概在5000元~5500元,押金5000元。另外,被褥费300元,退住的话可以拿回。空调费200元/月,全年3个月不收,2个月按半价收,剩余几个月全额交。

  服务费按月交,每个月25日、26日预交下月的费用。

  新来的老人没有试住期,最少住一个月。记者问,如果交了一个月的费用,老人住了三四天不习惯要退住怎么办?马姓工作人员表示服务费退不了,押金能退。

  服务费包含了餐费、护理费和床位费。如果老人入住期间请假,扣除40元/天的床位费,餐费和护理费全退。另外,空调费也退。请假两天可以退,10天左右也可以退。但连续请假15天以上无法保留床位了。

  如果老人中途退住,要么把当月住完,要么不退费用。

  如果老人入住期间离世,不收房间消毒费,家属拜托护理员给老人穿衣等,按照习俗给对方三五百元的红包表示谢意即可。和退住一样的规则,当月剩余天数的服务费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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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区砲里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

  5、长安区砲里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民办公益性机构):请假超过15天  只退半个月的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费

  该中心位于砲里街道四联村,门前挂的牌子是“白鹿颐和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林姓负责人介绍,他们公司是2024年9月接手的项目,计划在今年四五月份举行开业仪式。这个项目也是一个示范点,可以让其他养老机构过来参观学习。目前,有5位老人办理了入住。

  林姓负责人带记者参观了评估室、老人的房间、餐厅、活动区等。随后,记者询问了收费和退费的规定。

  将老人的情况介绍给护理部主任后,其评估每月交的服务费大概在4000元~5000元,费用包含护理费、标准餐费(900元)和双人间的床位费(900元)。林姓负责人拿出一份协议与入住收款项目表,依据项目表,除服务费外,首次入住还需交3000元的医疗备用金、3000元的入住押金、300元/年的保险费。另外,需采购一套150元的制式床品,双人间每月交电费120元,电视费15元。每季度需要全面评估一次老人的身体,收费100元/次。

  项目表上,将各类服务分为基本护理服务项目、管理护理服务选项、医嘱护理服务项目与自选服务项目。

  林姓负责人称,目前还有几个优惠名额,入住当年总计费用打八折。

  第一个月适应期内,老人退住按实际入住的天数进行收费,将当月交的钱按照30天进行折算并退剩余天数的费用。300元/年的保险费无法退。

  按照协议,入住期间老人临时外出,在15天以内(含15天)不进行退费。超过15天但不超过一个月(含第30日),按整月正常缴纳床位费、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费,按照半月计算缴纳当月的餐费和其他选项护理服务项目费用。超过一个月,按整月缴纳床位费、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费,餐费和其他护理服务项目费用不计算。

  正式入住后,当月交了费但离院退住的话,按照每月30天进行折算并退剩余天数的费用。但与适应期退住不同的是,如果是按8折的优惠价交的费用,退费时按照原价折算到每天进行退款。

  如果老人入住期间去世,按实际交的费用折算到每天进行退款。

  6、西安市灞桥区白鹿原养老康复中心(民办经营性机构):请假7天内不退费

  接听电话的翁姓负责人称,根据老人的情况收费在4850元/月。

  将老人送来后,费用按月交。如果前期老人不适应环境,住了几天收几天的费,不住了就退剩下天数的费。

  康复中心是医养结合的形式。护工一对三,24小时陪护老人。服务费除了夏季的空调费(120元/月)和冬季的暖气费(200元/月),其他全包。另外,还有押金5000元。

  入住期间老人请假回家,7天内不退费,超过7天退护理费、生活费。因保留床位,床位费不退。

  如果老人退住或在院去世,当月还剩多少天没住,就退多少天的费。

  7、西安松鹤养老有限公司(民办经营性机构):请假3天内不退护理费

  该公司位于太华路上。

  接听电话的向女士说,听老人的状态服务费在8000多元/月,包含床位费和护理费。伙食费另交,以充卡的形式每月交1000元。

  首次入住可先交半个月费用,正式入住服务费可选择月交、季交、半年交或年交,缴费周期长有优惠。

  入住期间老人请假,3天内不退护理费、床位费,伙食费按实际消费结算。若因外出看病等原因请假天数较长,护理费可截止到外出当天,返回后往后延续服务期天数。

  中途退住,如果按月交的服务费,当月入住15天以内退半个月的费用。超过15天不满一个月按一个月收费。若老人入住期间离世,退费规定依旧如此。

  不额外收取夏天空调费、冬天取暖费。老人若离世,家属无需支付额外的房间清洁费等。护理院有合作的第三方机构,如果家属需要给逝者整理仪容、穿衣、送殡仪馆,将这些费用交给第三方机构。

  8、爱迩德国际医养中心(民办经营性机构):请假在7天内不退任何费用

  该机构在丰庆路上。

  联系上一名刘姓工作人员后,其听老人的状况后表示,收费区间在7000元~1万元,准确的需要见老人后评估。

  有试住期,三天两晚共399元,押金3000元。

  若试住期结束后,转正式入住,交的3000元押金作为正式入住押金的一部分。正式入住的押金根据预交费的长短定,月交费押金是2.5万元,年交费押金是1.8万元。除押金低以外,预交费的时间长,收的服务费用也有折扣。

  其建议记者季付,押金2.3万元,服务费用到现场看了环境后,会面对面商议给一个优惠价。

  老人正式入住后,中途请假,请假天数在一周以内不退任何费用,超过一周若保留床位,扣除床位费,伙食费和护理费减免。如果请假的天数长,建议不保留床位,相应床位费也退。等老人来了后,院方保证有床位住。

  请假减免的伙食费、护理费等费用存在储值卡里,储值卡里的钱可以用于支付自费项目。如果老人中途退住,退储值卡里的钱,退预交的剩余的费用。

  老人护理院去世,扣除在住期间的费用,退还剩余费用。院方有一个善后服务打包费用2600元。

  9、西安市工会老年护理院(公办事业单位):退住应提前15天告知院方

  该护理院位于东仪路西部大道十字东南角。工作人员介绍,护理院有6个护理等级,每个等级间相差1000元。听老人的状态,应该在4~5等级,收费6350~7350元/月。

  费用包含护理费、伙食费(固定900元)、床位费(主要是1人间,房间朝向不同收费不同)。

  如果家属担心老人适应不了,最初可以按280元/日交费,但最少交半个月的费用。

  确定入住,按月交费。入住期间老人请假,若保留床位仅退请假产生的护理费、餐费。

  如果退住,应提前15天告知院方,告知后从老人离开的那天算起,当月还剩多少天退多少天的费用。

  如果老人在护理院离世,从家属收拾完东西的那天算起,按天数退剩下的费用。

  10、新城区西一路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民办经营):中途退住或在院离世,按实际天数收费

  接听电话的哈姓负责人表示,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可以前往家里看老人的状态以此判定护理标准。面向半失能状态的老人,收费是4600-5600元/月。

  费用包含护理费、伙食费、床位费,后两者是固定的。费用可以按月交,也可以3个月交、半年交、一年交,交的期限越长优惠幅度越大。老人若中途退住或在院离世,按交费期剩余的实际天数退费。

  民政部门:收费没有统一定价 退费也由养老机构自定

  根据走访的情况,面向半失能老人,各家养老机构的服务费价格以及退费规则均不一样。政府部门对此有规定或要求吗?2月14日,记者分别联系上西安市新城区、莲湖区、未央区、长安区、碑林区、雁塔区、灞桥区民政局。

  新城区民政局:因提供的服务、房型不同,养老机构的收费没有定价。对于退费规则,各家也不一样,政府对此没有统一规定。工作人员表示,她知道西安新城友豪护理院规定老人在院去世当月服务费不退,存在这样的个例情况。建议签合同前家属要看好、考虑好。

  莲湖区民政局:民办的养老机构自行定价,收费没有统一的标准。对于入住期间老人请假回家或退住的退费规则,因每个机构的情况不一样,政府没办法做一个制式的合同,没办法统一规定一个标准。老人或其代理人与养老机构签合同时,要事先把退费规定协商清楚,要体现在合同上。

  未央区民政局:养老机构是自行定价的,公办的养老机构是否为自行定价接听的工作人员表示未了解过。政府没有统一规定养老机构的退费规则,机构与家属怎么约定的、在合同上怎么体现的就是怎么规定的。规定合不合理,家属可以与机构双向选择,因为没有这方面的政策支持,因此政府没办法去约束。

  长安区民政局:养老科的一位工作人员称,民办的养老机构因服务水平、护理标准、配套设施等有区别,因此价格没有统一标准,实行市场价。公办的养老机构与民办养老机构有区别,但不接收社会上平常的老人,只收特困人员,由政府全额拨款。家属选择养老机构,价格是一个参考项,建议去实地看一看环境服务。至于退费规则,需要问管运营的单位。其提供了一个联系方式,记者拨通后对方称没有强制规定,民营养老机构的运营遵循市场。

  碑林区民政局、雁塔区民政局、灞桥区民政局同样表示养老机构的收费未统一规定,退费规则由机构内部制定。

  拨通西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电话后,工作人员回复养老机构实行市场调节价。养老机构收费要明码标价,告诉消费者怎么收、收多少钱。对于退费,按理说养老机构应该也要明确规定。记者问退费规定在养老机构的协议上写得不清楚怎么办?其表示不太清楚,没办法具体告知。

  政策规定:老人提出解除协议的,扣除已消费金额退还剩余费用,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记者查阅发现,为进一步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2024年5月民政部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预收费监管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中专门对规范养老机构预收费行为做了要求。其中,收取要求提到,鼓励养老机构采用当月收取费用的方式,向老年人提供服务,但养老服务费预收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协议管理方面,养老机构应当充分保障老年人及其代理人知情权,真实、准确说明预收费收取、使用等相关信息,告知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在服务协议中明确预收费的项目、标准、管理方式、退费条件及方式、违约责任等。养老机构不得利用格式条款设定不合理的退费限制、排除或者限制老年人权利、加重老年人责任、减轻或者免除养老机构责任。退费要求方面,对符合服务协议约定退费条件的预收费用,养老机构应当按照约定及时退费,不得拒绝、拖延。老年人尚未入住机构接受服务,提出解除服务协议的,养老机构应当及时退还预收费用。老年人已经入住机构接受服务,提出解除协议的,扣除已经消费的金额,养老机构原则上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剩余费用,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民政部印发的《指导意见》,陕西省民政厅会同相关部门起草《陕西省养老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并于2024年11月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养老机构向老年人提供服务,可以采用按月缴费或预收费两种方式,鼓励使用月缴费方式收取费用。采用预收费方式的,应当在服务场所、门户网站等显著位置公示预收费项目、标准等信息,并将信息报送至民政部门。

  对符合服务协议约定退费条件的预收费,养老机构应当按照约定及时退费,不得拒绝、拖延。老年人尚未入住机构接受服务,提出解除服务协议的,养老机构原则上应当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预收费用。老年人已经入住机构接受服务,提出解除协议的,扣除已经消费的金额,养老机构原则上应在15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一次性退还剩余费用,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养老机构与老年人或者其代理人因退费引发争议的,双方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投诉、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记者注意到,该《征求意见稿》未对养老机构制定的具体的退费规则有规定。

  律师:去世当月费用一律不退、当月退住不退费…… 这样的协议规定明显不合理、不公平

  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认为:养老机构单方制定的退费规则,比如一概不退费、连续请假在7天以内不退费、请假超过15天只退半个月的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费,等等。类似这样的退费规则显属不合理、不公平。涉事合同的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所谓格式条款,依据《民法典》第496条对格式条款的定义,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言外之意,涉事合同是提供合同的一方事先拟定并向不同的合同对方提供,且合同对方无商量的余地,在法律上,此类合同被誉为格式合同。此外,从合同霸王条款角度看,《民法典》第497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该类条款属于无效条款。据此,类似合同条款明显加重了消费者的责任,不合理地减轻了养老机构的责任,归属无效,因此,养老机构克扣费用的理由不成立。

  赵良善强调,即使类似规则已沦为行业不成文规定,此类行规也不能凌驾于法律法规之上、在法律框架之外大行其道。

  赵良善建议,养老机构唯有秉持诚信经营理念,方能赢得口碑,才是长久之计。养老机构看似利用其优势地位一时占了消费者便宜,看似一时掏空了消费者的钱包,实则在透支其口碑和形象,到头来伤害的还是自身。如消费者遭遇此类事件,可向当地民政部门投诉反映,由当地民政部门调处;亦可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权。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常彭朵 实习生 马乐妍 刘佳鑫/文  赵彬/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