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乡镇卫生院陪护工队伍的建议安保顺家政13825404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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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8-28 18:02
关于规范乡镇卫生院陪护工队伍的建议  
发布日期: 2023- 11- 01 16: 46   浏览次数:   字体:[ ]   信息来源: 余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编号:1802172  
会议名称   市人大十八届二次会议   登记时间   2023-01-28   状态   大会期间  
案号   172   案别   建议   类别   五、教科文卫类  
性质   当年   代表团   低塘街道  
领衔人   宋云淼   附议人    
案由   关于规范乡镇卫生院陪护工队伍的建议  
内容建议及办法   2019年末2020年初全市户籍人口83.59万人,安保顺家政1382540409560周岁以上人口23.96万人,占29%。2020年末2021年初全市户籍人口83.43万人,60周岁以上人口24.46万人,占29%。2021年末2022年初全市户籍人口83.29万人,60周岁以上人口24.61万人,占30%。随着老年人比例持续攀高,老年人的恶性肿瘤、心血管等发病率也在逐年递增,住院病人也相应增加。同时也存在这样的现象,老年人一旦生病,就要求送往乡镇卫生院,要求住院治疗。然而由于工作、家庭、自身等多种原因,无法陪护老人的情况较多,陪护需求也越来越大。余姚市20家乡镇卫生院,在陪护工队伍建设上,存在着以下几个突出的问题: 1.乡镇卫生院没有专职的陪护工,导致陪护工的用人流程属于“自由市场”,存在一定的用人风险。 2.陪护工存在“三无”现象:无健康证、无参加意外保险、无陪护上岗证,陪护人员多数年龄偏大,有时80岁的人还在陪护病人,陪护过程令人堪忧。 3.余姚市市级层面没有相关的陪护工管理办法,医院、病人家属这方面的规范意识淡薄。 基于乡镇卫生院陪护工的现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是建章立制,规范陪护工作。为了确保医疗机构医疗安全和医疗秩序,维护医疗机构、患者和陪护工各方面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5部委《关于加强医疗护理员和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9〕49号)相关文件精神起草和制定《余姚市医疗机构陪护工管理办法》,健全和完善陪护工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是外包配给,统整陪护资源。邻近乡镇卫生院以抱团的形式,与资质、品质高的家政公司签约,配备“外包形式”的陪护工。当患者家属有需求时,由医院与家政公司协调,明确三方职责,确保护工责任到人。 三是明确职责,杜绝“三无”入院。雇佣“三无”陪护人员虽然是家属的个人行为,但其护理行为是在医院发生,如有意外,这个责任谁来担。因此乡镇卫生院作为独立法人的公立单位,要完善住院部的陪护制度,杜绝“三无”人员进行陪护。  
 
主办单位   市卫生健康局   面商次数   3  
答复内容   关于市人大第十八届二次会议期间第172号建议的答复(20230519104859).doc  
 
面商人   单位负责人  
办理协商形式   登门走访  
采纳情况   采纳  
对建议
答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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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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